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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支付本息-吉安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吉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02民初515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刘某承包了吉州区学府壹号北门的路灯安装工程项目,2024年11月,王某承揽了该项目的路灯顶管线路施工。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江西某有限公司(中标方)刘某欠王某路灯顶管工程款共计103,554元整,已付73,554元,剩余30,000元整于2025年6月1日前付清,若到期未付,可向吉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滞纳金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到期后,刘某未支付王某剩余款项30,000元,王某便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刘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支付王某30,000元工程款,并从2025年6月2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违约金(算到实际付清钱那天为止),同时刘某还得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简单说,就是刘某不仅要还钱,还得额外付利息,法院强制他必须做到。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干完活对方拖着不给钱?赶紧要张“白纸黑字”的欠条,法院绝对帮你追回来! 很多朋友觉得“没签合同就没办法”,但法院明明白白说了:就算没签正式合同,只要活干完了、有结算单或欠条,就能当证据告上法院。关键点在于:

  1. 欠条就是“护身符”:刘某拖了3万块工程款,王某手里有他亲笔写的欠条,写清了欠多少钱、啥时候还、不还的后果(比如付利息)。法院一看这证据,立马支持王某。所以,干完工程后,一定要让对方当场打欠条——写上具体金额、还款日期、违约责任(比如“逾期按年息3%加钱”),别不好意思开口,这是保护自己血汗钱的基本操作。
  2. 拖一天多一天利息:刘某以为拖着没事?法院判他从超期第二天起付利息,3万块一天才2.5元(年息3%算下来),但时间越长越吃亏。现实中,很多人怕麻烦不催款,结果老板越拖越久。记住:到期没给钱,立刻发微信、短信催(留记录),别等半年后才想起来告,利息损失能省则省。
  3. 不用愁“没合同”:王某和刘某压根没签书面合同,但法院认定“事实承揽关系”成立——为啥?因为王某按刘某要求干了活、交了成果,还结算了。所以,哪怕只是口头约定,只要保留施工记录、聊天截图、验收照片这些证据,照样能打赢官司。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老实人”,只保护“有证据的人”。活干得再漂亮,钱拿不到手等于白干。下次签单前,把欠条模板存手机里(网上搜“工程款欠条范本”就有),用上它,你就是自己钱包的守护神!

(注:文中姓名及公司名称已按法律文书惯例隐去处理,真实案例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