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伤害,用人单位必须赔偿-宜春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9民终232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7月21日晚上7点03分,赵某驾驶丰城市某有限公司的叉车,在丰城市孙某至桥东前进村路段3公里600米处(某厂门口)驶出时,撞上夏某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导致夏某左小腿动脉神经损伤、多处骨折等严重伤势,电动车也损坏了。交警认定赵某负全责,夏某无责。
原来,当天下午1点,公司经理徐某丁在微信群@赵某安排任务:"晚上做D3底板料,做10吨左右"。事发时赵某正驾驶叉车去装公司东门外道路上散落的油箱料(生产原料),路上与夏某发生碰撞。赵某有小车驾驶证(C1证),但没有开叉车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更严重的是,这台叉车既没买交强险也没买商业险。夏某住院57天,花医疗费4万多元,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核算夏某总损失近27万元,扣除赵某垫付的3.9万元,判决丰城市某有限公司赔偿夏某23万余元。公司不服上诉,声称赵某是"干私活"(给自家菜地浇水),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关键提醒:别被"干私活"说法忽悠了! 很多人以为,只要说是"员工私自开车"就能让公司不赔钱,但法院可不是这么判的。这个案子给所有路人、老板和员工提了个醒:
✅ 对受伤的路人(像夏某这样):
- 立刻报警留证据:像夏某一样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明确谁全责(本案中赵某全责是关键)。
- 盯紧"谁发工资":别只盯着开车的人!重点查清楚司机是不是在上班、谁给他派的活。本案中微信群的"今晚做10吨料"指令就是铁证。
- 别信"干私活"借口:公司说"员工私自用车"?看时间!本案发生在公司规定的晚班时间(18:00-次日7:00),哪怕赵某中途浇了自家菜地,法院仍认定是"工作过程中的小插曲",公司跑不了责。
✅ 对公司老板(像丰城市某有限公司):
- 特种车必须上保险:叉车、铲车这类"厂内专用车"不上路?大错特错!只要你的原料堆在路边(本案中油箱料占了公共道路),员工就得开车去运,这时叉车就等于"上路车"。必须像小汽车一样买交强险,否则全责自掏腰包!
- 无证员工别碰特种设备:赵某只有小车证却开叉车,公司明知还让他干——法院直接认定公司"管理有过错",必须赔钱。
- 管好你的原料堆放:别把东西堆在马路上!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公司把油箱料乱放在东门外道路,导致赵某必须开叉车去运。自己挖的坑,自己得填平。
✅ 对员工(像赵某这样):
- 工作指令留痕迹:公司让你干活,一定要保存微信/短信记录。本案赵某能证明是"执行经理指令",才没被冤枉成"干私活"。
- "顺便"行为要谨慎:即使浇了自家菜地,也得说清是"工作途中短暂处理"。千万别承认"纯粹为私事开车",否则可能要自己赔钱!
- 无证不开特种车:C1证不能开叉车!本案赵某因无证驾驶被法院认定公司有过错,反而加重了公司责任——但员工自己也可能被追偿。
血泪教训总结:公司把活派给员工,员工开着公司车干活,出了事公司就得兜底!别指望用"干私活"当挡箭牌,只要是在上班时间、为了工作内容,哪怕中间顺手做了点别的,法院照样判公司赔钱。路上遇到叉车、铲车撞人,记住:第一时间找交警,重点查"谁在指挥干活",这才是拿到赔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