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托管合同遇疫情可酌情减免租金但不能全免-吉安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03民初285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彭某(儿子)与彭某乙(父亲)系父子关系。2013年10月19日,彭某乙购买了吉安某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后,彭某(乙方)与吉安某有限公司豪德星城项目部(甲方)签订《豪德星城某酒店托管合同》,约定托管期限为12年(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免租期,2017年至2019年每年回报25818元,2020年至2022年每年回报29506元,2023年至2025年每年回报33194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合同签订后,彭某将公寓交由被告经营管理,而被告仅付清了截止2022年第一季度的收益,拖欠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和2023年、2024年与2025年的收益。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托管费118023.25元。
法院判决被告吉安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116900.74元(比原告诉求少1122.51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法院考虑到新冠疫情属于特殊情况,酌定核减60天租金(将2022年第三季度租金从7376.5元减至2565.74元),但未完全免除疫情期间的租金。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疫情属于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减少租金,但不能一分不付。法院不会因为疫情就让商户"白住白用",也不会让业主"独自扛雷"。下面用大白话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为什么疫情不能完全免除租金?
新冠疫情确实让酒店生意一落千丈,客流锐减。法院也认可这是"订合同时想不到的大变化",如果硬要按原合同付全款,对商户太不公平。但公平不等于"零租金"!就像您去餐馆吃饭,不能因为老板今天心情不好就不给钱,而是该商量少付点。本案中,法院只核减了60天租金(相当于2个月),其他时间的租金仍要照付。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如果您是业主(把房子交给别人托管):
- 签合同时盯紧"签字方":别只和"项目部""销售部"签约,一定要让有营业执照的公司盖章。就像买手机要找正规店,不能只信推销员口头承诺。
- 钱没到账马上催:发现拖欠别等半年,微信、短信都要留记录。本案原告多次催收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 理解但不纵容:疫情确实难,可完全不付不合理。法院支持的是"适当减免",不是"全部白送"。您可以在催收时说:"今年少付20%我理解,但一分不付不行"。
如果您是商户(托管别人房子经营):
- 别当"失踪人口":被告不出庭应诉是大忌!本案如果商户主动出庭说"疫情期间封控90天",可能减免更多。就像欠钱跑路只会让债主更生气。
- 用证据说话:政府封控通知、营业额报表这些要保存好。空口说"生意差"没用,得证明差到什么程度。
- 主动商量别硬扛:早点和业主谈减免方案,写个补充协议。法院最认可"双方自愿协商",比事后打官司强百倍。
特别提醒:两个常见误区
- 误区一:"疫情=不用付钱"
× 错!法律只支持"合理减免"。本案疫情2022年底结束,2023-2025年的租金一分没减,因为困难期已过。 - 误区二:"项目部签的合同不用认"
× 错!项目部是公司的"临时手脚",公司得担责。就像您雇人卖货,员工签的合同您得认。
最后记住:特殊时期更要讲规矩。业主别"趁火打劫"要全款,商户也别"钻空子"想赖账。拿着合同、保留证据、主动沟通,80%的纠纷都能和平解决。真要打官司,法院会像本案一样——既不让业主血本无归,也不让商户"躺平免责",公平秤始终在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