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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多年后质量问题不能拒付工程款,承兑汇票无法兑现仍可索要现金-芜湖市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芜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2民终302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8月,张某(小名张小五)与鸠江区某不锈钢经营部签订协议,约定由该经营部承包某国际(芜湖)文化广场住宅部分1#、5#、9#、12#楼的不锈钢电梯门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基层木工板需用“某牌”,木结构刷防火涂料三遍,面层为拉丝不锈钢;单价为585元/樘或590元/樘;工程款分阶段支付,保修期2年。
经营部按约施工,1#楼于2016年12月竣工,5#、12#楼于2017年1月竣工,9#楼于2017年1月竣工。整体工程2018年2月结算。截止诉讼前,经营部已收工程款31万元。2018年11月,张某通过芜湖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经营部转让1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汇票2019年2月12日到期。2019年1月29日,经营部指定的公司提示付款被拒,汇票状态显示“已逾票据权利失效日”。
工程完工后,经营部负责人邢某多次催款。2023年1月,邢某发微信给张某,确认工程款总额499,570元,已付305,000元,尚欠192,570元。张某未回复。2023年9月,张某发回一份核定单,将单价从585/590元核减至485元,主张总欠款仅41万余元,并首次以“施工用料不符”为由拒付。邢某立即提出异议:一是10万元承兑汇票无法兑现,二是不认可核减后的金额。此后张某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对账,经营部遂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189,57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判张某和张某2共同支付经营部工程款189,570元。法院认为,工程已过保修期且交付使用多年,质量问题主张不成立;10万元承兑汇票被拒付后,经营部有权直接索要现金工程款。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两个关键点:质量问题要趁早提,承兑汇票拒付也能要回钱。作为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避免踩坑!

第一,工程质量有问题?必须在保修期内“较真”!
法院为啥不支持张某的质量主张?原因很简单:工程2017年就完工了,保修期只有2年,但张某直到2023年催款时才说“木板不是某牌”“防火漆刷少了”。这就像你买了手机,过了3年保修期才说“屏幕不亮”,商家肯定不认!更别说电梯门套里的木板、油漆都是“藏”在里面的隐蔽工程,拆开鉴定会破坏现场,法院想查都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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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方付承兑汇票?别急着当“现金”收!
张某以为10万元汇票给了就等于付了钱,结果汇票到期被拒付,他还嘴硬说“经营部自己没去要钱”。法院为啥判他必须再付10万?因为法律规定:汇票只是“欠条”不是“现金”!如果汇票不能兑现,你完全有权回头找对方要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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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小纠纷别拖成大麻烦!
这个案子拖了6年才打官司,张某反而输了。为什么?一是质量问题过了时效,二是他反复改口(先说付41万,后说质量差,最后连汇票都赖掉),法院觉得他不诚信。普通人遇到欠款:

  1. 及时催款:像经营部每年微信、当面催,留好证据;
  2. 账目算清:对方发来“核减单”,立刻书面回复“我只认可XX元,理由如下…”;
  3. 别怕小钱:10万元汇票看似小事,但拖到最后可能血本无归。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工程款、货款被拖欠,2年内必须行动!拖到保修期过、证据灭失,再高的道理也难赢官司。遇到纠纷别慌,保留合同、付款记录、聊天截图,找专业律师梳理关键点——毕竟,会“较真”的人才能守住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