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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委托经营方逾期三个月不付租金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吉安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8 吉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02民初493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杨某、赵某、李某甲等13位业主(以下统称业主)将自己在吉安某乙购买的商铺委托给吉安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经营,双方签订了《吉安某甲委托经营协议》。协议约定:

  1. 委托期限为12年,从2020年7月1日到2032年6月30日;
  2. 前三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免租期,业主不收取租金;
  3. 第四年至第六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某公司应按季度支付租金;
  4. 若某公司逾期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租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协议签订后,某公司开始对吉安某乙项目进行整体招租,但一直未向业主支付任何租金。从2023年7月1日起,某公司就该付的租金一直没付,到业主起诉时已逾期超过三个月。

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1.解除委托经营协议;2.支付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的租金及滞纳金;3.赔偿因违约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判决:1.解除业主与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2.某公司支付业主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的租金;3.某公司支付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4.某公司赔偿业主18个月租金的损失。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如果你把商铺委托给公司经营,而这家公司超过三个月没给你付租金,你不仅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还能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很多业主在签委托经营协议时,往往被"前三年免租,帮你培育市场"的承诺吸引,却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如何保障。本案中,业主们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在于协议中明确约定了"逾期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租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的条款。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这样做

  1. 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先翻出你和经营公司签的协议,重点看"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部分。如果约定"逾期三个月可解除合同",那么你就掌握了主动权。

  2. 及时收集证据:保留好购房合同、委托经营协议、催款记录等。像本案中的业主,就是因为有完整的协议和明确的付款时间节点,才能顺利维权。

  3. 不要默默等待:一旦对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就应书面催告。本案中,某公司从2023年7月1日就该付租金,但一直拖着不付,业主到2025年7月才起诉,时间有点长。建议逾期两个月就发正式催款函,逾期三个月果断考虑走法律程序。

  4. 损失计算要合理:本案业主不仅追回了拖欠的租金,还获得了18个月租金的损失赔偿。为什么是18个月?因为前三年免租期是业主为长期收益做的牺牲,现在合同提前解除,这部分"放弃的租金"应该由违约方补偿。此外,重新招租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的空置损失也应计算在内。

  5. 别被"继续合作"话术迷惑:经营公司可能会说"再给我们点时间,马上就能付",但如果已经逾期三个月,很可能公司资金链已出问题。本案中被告连法庭都不出庭,说明问题很严重,继续等待只会让损失更大。

特别提醒:有些委托协议会约定"前三年免租期不计算在12年期限内",这种条款对业主很不利。本案中法院支持了免租期损失赔偿,是因为协议明确约定了12年总期限,前三年包含在内。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这个细节!

最后,如果你发现经营公司已经几个月没付租金,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越早行动,挽回损失的机会越大。记住,三个月是关键时间节点,过了这个期限,你就有充分理由拿回自己的商铺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