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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撞伤行人需负全责,但赔偿金额严格按证据核定-岳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岳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92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2月20日19时11分,杨某驾驶出租车沿岳阳县XX路由西往东行驶,至XX路与XX路交叉口时,遇行人胡某在人行横道行走,因杨某未礼让行人,将胡某撞倒在地,造成胡某受伤及车辆、物品受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胡某无责任,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杨某驾驶的出租车在某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责险,投保人是岳阳县某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胡某在岳阳市某甲医院和岳阳县某医院共住院178天,花费医疗费88873.38元。经司法鉴定,胡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和营养期各90天。胡某是岳阳县某小学在编教师,受伤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但辅课工资和班主任津贴有损失;其父亲(83岁)和女儿(12岁)需抚养。保险公司垫付47000元,杨某垫付16048元,双方同意按15%核减非医保用药。

法院核定胡某总损失304684元,判决如下: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人行横道被车撞了,司机几乎肯定要负全责,但你能拿到多少钱,全看证据硬不硬! 交警判司机全责只是第一步,后面赔偿金额可能被大砍,就像胡某原本要33万,法院最后只认了30万出头,还扣掉了手机、手镯这些"想当然"的损失。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类似事故,记住以下3点保你少踩坑:

第一,伤再重也要"留证据",别让赔偿打水漂!
胡某的教训很典型:她主张手机和手镯在事故中损坏,可手机是10个月后才修的,手镯只有照片没价格证明,法院直接不认。普通人常犯的错就是:

第二,非医保用药和"挂床"是保险公司最爱砍的项,提前防范!
保险公司咬定胡某"挂床"(住院但没治疗),还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1.6万。普通人容易吃亏在:

第三,伤残鉴定别急着自己做,否则可能白花钱!
胡某自己花2300元做了鉴定,但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后,法院让胡某承担1000元(因部分结论被推翻)。普通人常见误区:

最后提醒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司法惯例隐去,如胡某甲改为胡某,岳阳县某有限公司简称岳阳县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简称某有限公司岳阳县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