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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参与境外诈骗超30天即构成犯罪-岳阳县律师诈骗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岳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诈骗罪
案号:(2025)湘0621刑初24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8月,高某按照高某的安排偷越边境到达缅甸,随即被送至大其力801园区“兄弟某公司”从事网络诈骗。诈骗方式是作为组员在Facebook上伪装成功人士,添加客户聊天发展感情,引导客户添加line平台好友,再由组长诱导客户到虚假软件投资骗钱。2023年11月,“兄弟某公司”搬迁至某龙湾物业鑫泽园,高某继续实施诈骗直至2024年3月。2024年3月,该公司搬至柬埔寨金边,高某又干了7个月诈骗。2025年5月19日,高某主动到岳阳县公安局公田派出所投案,退了17500元违法所得。

法院判决: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5000元;退的17500元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这个案子最要命的点是:高某根本没查到具体骗了多少钱,但只因在国外诈骗窝点待满30天以上,照样被判刑! 很多人以为“没骗到钱就不算犯罪”,这是大错特错。法院依据国家新规:只要一年内出境到境外诈骗窝点累计超30天,哪怕金额查不清,也按“严重情节”定诈骗罪。

给大家提个醒:

  1. 别信“高薪出国工作”的鬼话!
    诈骗团伙常以“月入几万”“包机票住宿”诱骗人偷渡出国。像高某这样初中毕业的无业青年,一听有钱赚就懵了,结果一去就被控制搞诈骗。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合法工作哪会要求你偷偷出境?

  2. 已踩坑的,赶紧自救!

    • 第一时间跑回国自首:像高某主动投案,能少判几个月(他原本可能判更重,因自首减刑了)。
    • 退赃+认罪:把骗的钱或赃款退了,签认罪书,法院会从轻处理(高某退了17500元,罚金才5000元)。
    • 千万别等“风头过去”:拖越久证据越多,刑期越重;越早配合,越可能保住自由。
  3. 家人朋友被忽悠的,马上报警阻拦!
    如果有人突然说“朋友介绍国外好工作”,立刻查身份证号是否涉及偷渡案(可上“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查)。别等他出境——人在境外时,国内警察难救援,回国后还要坐牢!

最后说句大实话:诈骗窝点根本不是“工作”,是拿命换钱。高某才19岁,蹲一年半大牢毁的是人生。真遇到这种事,宁可打工送外卖,也别碰境外“高薪”陷阱!记住:法律不看你骗没骗成,只看你去没去过诈骗窝点——超30天,铁定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