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关门致老人摔伤谁担责?保险公司不能靠 小字条款 少赔-灵宝律师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82民初55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1日17时26分,杨某驾驶某公交公司的大型普通客车在灵宝市新灵街金桥公交车站停车上下客,关门时导致正在下车的乘客车某(77岁)摔倒受伤。交警认定杨某负全部责任,车某无责任。车某住院123天,诊断为右侧股骨粗隆下骨折等,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需护理150-180天。车某花去医疗费等共计105751.99元(某公交公司已垫付5000元)。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车某100751.99元;驳回车某关于误工费等其他赔偿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公交公司和车某分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情景还原:您或家人(尤其老人)坐公交车时,因司机关门太急、未等乘客站稳就启动车辆等导致摔伤——这是生活中极易发生的意外。本案中77岁的车某在下车时被车门"甩"倒骨折,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却想"甩锅":一个说"该保险公司赔",一个说"老人年龄大要自担责任""合同里写了只赔90%"。最后法院为什么判保险公司全赔?给您3条实用建议:
1. 记住"谁开车谁负责",别被"老人年纪大"忽悠
公交车上摔伤,法律明确规定:承运人(公交公司)必须赔钱,除非能证明是乘客自己故意跳车或醉酒闹事(本案中老人正常下车,显然不适用)。保险公司拿"老人77岁行动不便"当理由想少赔,法院直接驳回——年龄大不是过错,公交司机关门时必须确认乘客安全!
✅ 您该怎么做:
- 立即报警并要求调取公交监控(本案关键证据就是监控录像);
- 保留所有医疗票据、诊断书,哪怕买蛋白粉这类外用药,只要医生写了"遵医嘱"就能赔;
- 别签"私了协议"!本案中公交公司垫了5000元,但若私下和解可能少赔几万。
2. 保险公司说"合同有免赔条款"?90%可能是无效的!
本案保险公司咬定"合同规定医疗费免赔200元、只赔90%""精神抚慰金不赔",结果法院说:这些"小字条款"你们没重点提醒,不算数!
为什么?因为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必须用加粗大字、口头说明等方式明确告知乘客,否则法院视为"没说过"。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尽到告知义务,所以得100%赔。
✅ 您该怎么做:
- 拿到保险合同时,重点看加粗/标红的免责部分(比如"免赔200元""只赔90%");
- 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签过字的告知书(没签字或没重点提示的条款可主张无效);
- 直接告保险公司!本案法院明确:乘客受伤后,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钱,不用等公交公司转手。
3. 75岁以上老人也能获赔,但3项要特别注意
- 残疾赔偿金能赔:老人77岁伤残,按法律规定只赔5年(本案赔了2万多元),但千万别信"年纪大不赔"的鬼话!
- 误工费难主张:本案车某要误工费被拒,因77岁通常已退休,除非您有返聘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比如农村老人种地卖菜,需提供村委会证明+收入记录)。
- 自身旧病不扣钱:保险公司说"高血压、关节炎不是车祸导致,要扣医疗费",法院不认!治疗必须同步进行,骨折手术时控制血压是必要的,费用都该赔。
最后提醒您:
- 时效很重要!受伤后3年内要起诉(本案车某2月受伤、9月立案完全来得及);
- 别因年纪放弃维权:本案老人获赔10万,足够支付康复费用。公交公司常觉得"老人好说话"想压价,但法律对乘客的保护非常强;
- 关键一步:起诉时把司机、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全列为被告!本案中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赔钱,省去向公交公司追偿的麻烦。
一句话总结:公交车上摔伤,第一时间报警取证、拒绝私了,保险公司想靠"小字条款"少赔?拿合同比一比——没重点提示的免责内容,法院说不算数!(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名公司名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