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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理赔以合同约定为准,连续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承担-义马律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义马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81民初83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日,某永兴公司海西分公司作为投保人在中国某公司三门峡支公司处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项目包括:意外医疗保险(A款),保额50000元;意外住院津贴保险,保额为100元/日*180天;意外伤害保险(A款),保额为500000元。特别约定:被保险人每次发生的符合约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每次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80%的比例进行赔付;伤残赔偿按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计算,十级为10%。

2024年12月1日,高某在工作中被绞车钢丝绳打住安全帽碰伤额头,使其头部受伤。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0日,高某在海西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开放性颅脑损伤;2、额窦、筛窦、右侧上颌窦多发骨折;3、双侧眼眶内侧壁骨折;4、鼻骨骨折等。出院建议为上级医院继续住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医疗费9270.56元。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日,高某在河南某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开放性额骨骨折;2、脑外伤恢复期等。出院医嘱:定期复查,建议院外继续康复治疗。医疗费48798.23元。

2025年8月20日,经法院委托,三门峡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高某因在工作中受伤,造成"开颅术后颅骨缺损面积约22.78cm2"的后果,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其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鉴定费1300元。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某公司三门峡支公司支付高某赔偿款100546元,包括伤残保险金50000元、医疗费46375元、住院津贴2500元、鉴定费1300元及检查费371元;驳回高某关于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很多人以为买了意外险就能"全赔",结果理赔时才发现和自己想的不一样。其实,团体意外险理赔就像"照菜单点菜"——保险公司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赔,不是所有损失都包。以下几点特别重要,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注意:

1. 看清"菜单"再点单,别被"保额高"迷惑
本案中,高某以为十级伤残能赔8万多元,但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十级伤残只赔保额的10%,50万保额就是5万元。很多工人兄弟看到"50万保额"就以为伤残能全赔,其实意外险的伤残赔偿是按等级比例算的。买保险时一定要问清楚:

2. 转院治疗要留"证据链",否则可能被拒赔
高某第一次住院9天后转到大医院,保险公司想以"第二次住院已过保险期"为由拒赔。但法院发现:海西某医院明确写着"建议上级医院继续住院治疗",且第二次住院做了手术,属于连续治疗。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全赔。
正确做法

3. 这些项目意外险"不买单",别白忙活
高某要了护理费、精神损失费,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合同里没约定这些!团体意外险只赔三样:
✅ 医疗费(按比例)
✅ 住院津贴(每天100元)
✅ 伤残保险金(按等级)
❌ 护理费 ❌ 营养费 ❌ 精神损失费
记住:意外险不是人身损害赔偿!想全赔就得买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

4. 保险公司说"不赔",先看理由站不站得住脚
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保险期已过"当拒赔理由,但法院发现:这个条款没加粗标红,也没证明告诉过投保人,所以无效。
维权关键步骤
① 拿到拒赔通知书(必须是书面的!)
② 对照合同查拒赔理由
③ 重点看:

最后提醒
很多工友受伤后急着要钱,被保险公司忽悠"只能赔这点"就签字。记住:

意外险是保障,但理赔要"按合同办事"。搞懂这三点:合同约定什么、证据链是否完整、拒赔理由是否合法,才能避免"买了保险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拿着合同找专业律师看看,别自己硬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