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融资租赁合同后不还租配偶也得一起还钱-怀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民终197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丁某、彭某甲系夫妻关系。2021年6月1日,某有限公司与丁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约定丁某将两辆豪某牌自卸车卖给某有限公司再租回使用。合同约定每辆车租赁总价441600元,首期款67000元,每期租金11928.21元,租赁期36个月。同日,某有限公司、丁某与湖南某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挂靠协议书》,约定将车辆挂靠在湖南某有限公司运营,湖南某有限公司仅为名义登记人,车辆实际所有权归某有限公司。2021年7月8日,两辆车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所有人为湖南某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某有限公司。2024年1月19日,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延长租赁期限。丁某自2024年4月10日起开始欠付租金。某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某有限公司对XXX车辆评估,价值为152000元。某有限公司自行处置XXX车辆,称处置价格为95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丁某、彭某甲、湖南某有限公司共同赔偿某有限公司203526.29元;若不按时支付,某有限公司有权对湖南某有限公司名下XXX车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关键三点要记牢!
1. 车辆被评估"太便宜"?法院不会轻易给你翻案
很多车老板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喊冤:"我这车明明值20万,凭什么评估才15万?"但法院为啥不支持重新评估呢?
本案中,丁某他们也说评估价太低,但法院没采纳。原因很简单:评估公司有正规资质,评估师有专业证书,你光喊"太低"没用,得拿出真凭实据。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老板说"这白菜新鲜",你不能光说"我觉得不新鲜",得拿出腐烂的证据才行。
给你的建议:
- 签合同时看清"车辆处置条款":合同里写明了如果欠租,出租方有权处置车辆。本案中合同约定"承租人纠正违约后可恢复使用",但丁某没及时补救,结果车被卖了。
- 拿到评估报告立即行动:如果觉得评估价不合理,收到报告7天内必须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评估,光在法庭上喊"太低"没用。
- 保留车辆维护记录:平时修车、保养的发票别乱扔,真要打官司时能证明车辆实际价值。
2. 违约金真的能砍掉一大半!但别指望全免
丁某他们欠租31万多,合同约定要付20%违约金(6万多),但法院最后只判了5万。为啥能砍这么多?
因为法律有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本案中,法院认为:
- 出租方单方面收回车辆也有错(没提前充分通知)
- 没提供具体损失证明
- 参考同类案件判决
就像你借朋友1万块逾期不还,朋友不能因为你晚还1天就让你赔5000块,得按实际损失算。
给你的建议:
- 别等催收电话才行动:本案中某有限公司提供了催收记录,证明多次联系不上丁某。收到第一条催款短信就该主动协商,说"我下月发工资就还",比完全失联强百倍。
- 算清自己的"违约成本":合同里写的违约金比例(本案是20%)只是起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可以提前咨询律师大概要赔多少。
- 优先补救再谈违约金:本案中如果丁某及时补上欠款,可能连违约金都不用付。记住:先还欠款,再谈违约金。
3. 配偶没签字也要还钱?关键看一句话!
最让彭某甲冤的是:合同是丁某签的,车是公司用的,她啥都没干为啥要赔钱?但法院判她必须一起还,就因为她在法庭上说了句:"我和丁某是名义上的租赁人"。
这句话等于公开承认"这事儿我知道,我同意",法律上叫"事后追认"。就像你老公偷偷借了钱,你当着债主面说"这钱我们家一起还",那这笔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给你的建议:
- 配偶签字前先问三件事:
① 这合同实际谁在用?(本案车是湖南某有限公司在用)
② 钱进谁口袋?(租金是公司付的)
③ 车跑运输赚的钱归谁?(如果进家庭账户就是共同债务) - 被起诉后别乱说话:千万别在法庭上说"这事儿我知道",本案彭某甲就栽在这句话上。要说"我不知情,没用于家庭生活"。
- 保留家庭开支证明:如果车赚的钱没用于家庭,赶紧收集水电费、孩子学费等支付记录,证明家庭开销和这辆车没关系。
最后提醒:融资租赁不是简单"分期买车",本质是"先卖后租"。很多司机以为签了合同车就是自己的,其实还清所有款项前,车还是出租方的!遇到困难时:
- ✅ 立即联系出租方商量延期
- ✅ 别让对方单方面收车
- ✅ 配偶绝不轻易表态
-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记住: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看清条款,比欠租后花10万请律师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