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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共享经济合同规避劳动关系无效-泾县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泾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皖1823民初149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判决结果
王某于2023年3月18日入职某宣城公司,岗位为运营部车队队长,2024年1月1日离职。2024年5月10日,王某再次入职,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2024年9月28日,某宣城公司在工作群中发布通知:“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费用,决定停业整顿就地解散”。王某在职期间,某宣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某宣城公司辩称双方是运输服务合同关系,提供了王某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共享经济综合服务协议》和《货物运输合同》作为证据。

法院认定:某宣城公司对王某有管理行为,例如在工作群发布运输订单、指定时间路线、管理请假、甚至对王某进行通报批评;公司聊天记录中反复使用“员工”“工资”等字眼,而非合同中的“业务费”。因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结果为:某宣城公司需支付王某2024年9月工资8000元、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02665.68元(2023年68155.68元+2024年3451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948.32元(2023年8018.32元+2024年4930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教训是:公司签什么合同不重要,实际怎么管人说了算! 很多公司用“共享经济协议”“运输合同”等名义忽悠员工,声称“你不是我们员工”,但法院只看真实情况。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记住这3点:

  1. 别被“合同名字”吓住,重点保留“管理证据”
    公司如果总给你派活、规定工作时间、管你请假、甚至说“今天必须到岗”,还喊你“员工”、工资条写“工资”,这就是劳动关系!哪怕签了《共享经济协议》,也白搭。

    • 该做什么
      • 保存微信工作群记录(比如公司发任务、点名批评的截图);
      • 留好工资转账记录(备注“工资”比“服务费”更有力);
      • 录音/录像时,重点录公司说“你是我们员工”“不许旷工”之类的话。
    • 别踩坑
      别稀里糊涂签合同不看内容!如果公司说“这是平台要求”,先拍照留存,再问清楚“这算不算劳动合同”。
  2. 公司不签合同?大胆要“双倍工资”!
    法律规定,入职1个月内必须签劳动合同。不签?你可以要“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起算,最多11个月)。

    • 操作指南
      • 入职满1个月没签合同?马上收集证据(考勤记录、工作邮件);
      • 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免费!别怕麻烦);
      • 金额怎么算?按你实际工资算(比如月入8000元,双倍工资就是再补8000元/月)。
    • ⚠️ 注意
      仲裁时效只有1年!比如2024年3月入职,2025年3月前必须申请,超时就没了。
  3. 被“解散车队”辞退?先分清是“补偿”还是“赔偿”

    • 如果公司因经营困难(如倒闭、裁员)辞退你,属于“合法解除”,你能拿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补1个月工资);
    • 如果公司无理由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你能拿双倍补偿金(俗称“赔偿金”)。
    • 关键一步
      被辞退时别干等!立刻问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什么?请书面通知”。如果公司只在微信群发个通知,马上截图公证(手机就能操作),这是认定“谁先提解除”的关键证据!

最后提醒:现在很多新业态公司(如网约车、外卖)爱用“共享经济”当幌子,但法院越来越清醒——管得像员工,就是员工! 遇到纠纷别自认倒霉,先保存证据,再找专业劳动法律师分析。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永远保护会取证的人!

(注:文中王某、某宣城公司等名称已按司法惯例简化,不指向任何真实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