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结算需分清不同项目,员工签字公司买单-益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03民初757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刘某经袁某介绍,从梅州某公司承接了益阳客天下公共装修项目的泥工劳务,双方口头约定单价,未签书面合同。刘某从2021年11月开始施工,2023年6月完工。
- 2021年12月23日,袁某在《工程结算审核表》上签字,确认刘某完成的益阳龙岭智慧新城B区1栋贴砖劳务款为7,165.6元。
- 2023年11月15日,梅州某公司和袁某共同出具说明,确认刘某在4栋、6栋等区域的泥工总工程款为442,000元,已付245,000元,欠款197,000元。
- 袁某是梅州某公司员工,负责对接该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梅州某公司通过他人账户向刘某支付劳务款340,000元(刘某认可)。
法院判决:
梅州某公司需在10日内向刘某支付剩余劳务款109,165.6元;驳回刘某对袁某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干活要钱时,必须分清“哪笔钱对应哪项活”,员工签字公司兜底,但证据缺一不可! 具体怎么操作?记住三点:
1. 结算单要“分门别类”,别混在一起算!
刘某能赢钱的关键,是7,165.6元和442,000元被法院认定为两笔独立工程(前者是B区1栋,后者是4/6/7/11栋)。梅州某公司想把7,165.6元算进442,000元里“抵账”,但法院发现:
- 袁某签字的7,165.6元结算单,对应的是B区1栋贴砖;
- 公司盖章的442,000元说明,写的是4/6/7/11栋及零星工程。
→ 你的行动指南: - 每完成一个区域/项目,立刻让对方单独签字确认(哪怕只有员工签字!),注明具体地点、工程内容。
- 别图省事说“总的结吧”,否则公司可能咬定“之前付的钱已经包含所有活”。
2. 员工签字,公司必须认账!但你要证明他是员工
袁某是公司普通员工,公司一开始想推责任,但法院查实:
- 袁某负责对接项目(职务行为);
- 公司自己承认“袁某是员工,签字代表公司”。
→ 你的行动指南: - 如果是公司派来的人(如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直接问“你是不是公司员工?”并录音,或保留对方自称“我们公司”的聊天记录。
- 签字时别只写名字!让对方注明职务和公司名称(例如:“袁某(梅州某公司项目负责人)”),避免公司事后抵赖。
3. 付款记录必须“对得上号”,现金支付要留痕!
梅州某公司付了340,000元,但刘某只认245,000元(公司声称多付的95,000元无证据)。法院最终以银行转账记录为准。
→ 你的行动指南:
- 收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写明“XX项目劳务费”。
- 如果对方给现金:
① 当场写收条,注明“今收到XX公司XX项目劳务费XX元”;
② 拍视频:手持现金+收条说清金额、项目,发给公司联系人(微信也算证据)。 - 每次付款后,自己手写一份清单,列明日期、金额、对应项目,双方签字。
最后提醒:
很多包工头觉得“都是熟人,不用留证据”,结果公司一赖账就血本无归!本案中刘某能赢,全靠两次独立结算单+付款流水。下次干活前记住:
口头约定不如白纸黑字,
员工签字就是公司承诺,
钱没到账绝不撤场!
(注: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保留所有施工记录、沟通记录和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