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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合同必须保留原件否则法院难支持-张家界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张家界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8民终96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21日,慈利县某村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拟实施袁家坪至七树湾道路硬化工程建设事宜,出席人员有驻村第一书记、联村干部、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选择唐某某为项目承建方。2019年10月24日,慈利县某村与唐某某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另根据唐某某以及证人陈述,因唐某某要求慈利县某村将部分工程款支付给李某,慈利县某村及村干部按照唐某某的要求,在水泥砼路面承包协议书中盖章签名。工程完工后,慈利县某村于2020年1月21日向李某借支600000元,于2020年6月3日向唐某某支付工程款373156元。

李某起诉要求法院认定他与慈利县某村签订的《水泥砼路面承包协议书》有效,并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285156元。但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简单说,李某因为拿不出合同原件,法院不认可他和村委会有承包关系,所以拿不到工程款。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三个关键提醒

1. 合同原件就是"命根子",丢了就难要钱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问题是:李某说和村委会签了合同,但只拿得出复印件,原件找不到了。法院明确说了:"原告未提交协议书原件,无法核实真实性"。就像你去银行取钱,没带身份证银行肯定不给取,合同没原件法院也很难认账。

给你的实用建议:

2. 工程款别让"中间人"经手,直接对接业主最安全

案子中有个关键细节:村委会把60万打给李某,是因为唐某某要求"代付"。结果工程完工后,村委会说这是"代唐某某付的材料款",不是工程款。李某和唐某某之间的合作纠纷,法院明确说"李某可另行向唐某某主张",但和村委会没关系了。

给你的实用建议:

3. 工程验收要全程留痕,别只盯着要钱

李某提交的工程验收表有个大漏洞:表上写的工程款是97万多,但他开发票只开了88万多,数字对不上。法院直接说"无法证明其系实际承包人"。就像你修好了房子,验收时不说清楚哪些是你做的,最后业主说"这墙不是你砌的",你拿什么证明?

给你的实用建议: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包工头觉得"有村委会盖章就行""口头说好就行",结果一出事全懵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真凭实据。下次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拍个照、让对方签个字,可能就省下几万块的官司钱。要是已经发生纠纷,赶紧做三件事:①找所有经手人补签书面说明 ②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备注 ③别再和对方空口争论,直接去司法所申请调解——比打官司快得多、便宜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