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必须书面通知所有合伙人并完成清算-常德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民终241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
黄某和案外人熊某、梅某合伙运营某号船舶。2019年1月29日,金某向黄某转账20万元作为船舶入股款,黄某次日微信确认收到。双方口头约定利润分配方式,2020年5月27日黄某出具欠条,承认欠金某2019年分红4万元。此后双方未再结算,金某认为黄某应按每年4万元标准继续支付分红。金某担任合伙运输业务的会计,参与经营管理,但未与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清算。黄某辩称金某欠其运费20万元已冲抵入股金,但未提供金某签字的书面凭证。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仅支持黄某支付2019年分红4万元,驳回金某要求返还20万元入股金及2020年后分红的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金某全部上诉,金某需自行承担二审诉讼费4600元。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想退伙拿回钱,光“嘴上说”不行,必须走对三步! 很多朋友和金某一样,以为“我催过很多次”“对方知道我要退”就够了,结果血本无归。结合这个判决,教你避坑:
❌ 金某踩的三大致命坑(你千万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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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通知”只喊不写
金某自称从2020年起多次口头要退伙,但法院根本不认——没证据等于没说!《民法典》规定:退伙必须书面通知所有合伙人(不只是黄某,还有熊某、梅某)。金某只起诉黄某,却没找其他合伙人签字确认退伙,等于半途撂挑子。
✅ 你的正确操作:
退伙时立刻发书面退伙通知书(微信/短信也行,但必须写明“要求退出合伙”),通过邮政EMS寄给所有合伙人,保留寄送凭证。口头说一万遍,不如白纸黑字留证据! -
分红只认“欠条”,不懂“清算”
金某死磕“每年4万分红”,却忘了关键:合伙就像开餐馆,赚不赚钱得算总账!2019年有欠条是因为双方当时结算过,但2020年后船舶是否亏损、欠多少债?金某作为会计都没查账,法院当然不支持分红。更坑的是,入股金是合伙财产,没清算前谁都不能拿走!
✅ 你的正确操作:
退伙前必须启动合伙清算:- 要求实际控制人(如黄某)公开账目、资产清单;
- 找第三方会计核对盈亏;
- 所有合伙人签字确认《清算报告》。
没清算就想拿钱?法院只会说“你举证不能,败诉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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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冲抵”随便认,吃哑巴亏
黄某声称金某欠运费20万已冲抵入股金,可金某既没签过字,也没对过账。法院因“证据不足”没支持黄某,但没否定这笔账!这意味着黄某以后还能拿着“假账单”继续纠缠金某。
✅ 你的正确操作:
对方提任何“抵账”“欠款”,当场核对原始凭证!- 要求出示你签字的合同、付款记录;
- 拒绝口头承诺,所有抵账必须签书面确认书;
- 有疑义立刻发函声明“未认可该债务”。
💡 关键提醒:合伙退坑三原则
- 退伙必书面,一人不能漏
即使合伙时是口头约定,退伙必须白纸黑字通知全部合伙人(查不到人就登报公告)。 - 没清算=没分红
别被“保底分红”忽悠!合伙赚钱的前提是算清债务、盈余分配,否则法院只认已结算的部分(如本案2019年欠条)。 - 账本在手才安全
你若参与经营(如当会计),每月备份财务记录。对方拒交账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别自己干耗着!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人觉得“都是熟人不用留证据”,结果闹上法庭才傻眼。合伙退伙不是翻脸,而是按规矩散伙——留好每一步痕迹,才是对彼此最大的负责。真遇到纠纷,先别急着打官司,按上述三步补救,往往能避免血亏!
注:本文案例为真实判决改编,核心法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9条、第976条。文中人名均作隐名处理,细节已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