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村村民买农村宅基地合同无效,出卖人只退本金不赔利息-岳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11民初168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刘某甲与雷某系邻村邻居关系。刘某甲听说雷某在岳阳市三荷机场附近有地皮出售,就找雷某购买一个宅基地。2021年6月4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刘某甲通过雷某购买岳阳市三荷机场附近的地皮一个,价格30万元。当天,刘某甲向雷某的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雷某向刘某甲出具收条,写明:“今收到刘某甲购三荷机场地皮一个,共叁拾万元整。收款人雷某。备注:保证基础至正负零,建房手续由我负责协调处理”。另查明,刘某甲和雷某均不属于案涉地皮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雷某至今未交付地皮。
判决结果:
法院判雷某在10日内退还刘某甲30万元,但驳回了刘某甲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即30万元从2021年6月5日起算的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为什么合同无效?钱能全要回吗?
一句话说清核心: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命根子”,外村人或城里人买了也白买——合同无效,只能拿回本金,别想赔利息!
为啥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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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乱卖,卖给“外人”直接无效:
法律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比如本村人卖给本村人)。刘某甲和雷某都不是地皮所在村的村民,相当于“外人炒地皮”。这违反了国家严禁宅基地卖给城市居民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9条、国务院1999年39号文)。法院说:这种买卖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等于白忙活一场。 -
钱能要回,但利息别指望:
合同无效后,雷某收的30万必须退(《民法典》第157条),但刘某甲要的利息法院不支持。为啥?因为买卖双方都有错:- 雷某明知自己不是村民,还敢卖地皮收钱;
- 刘某甲明知自己不是村民,还硬要买(收条里雷某写“负责协调手续”,他轻信了)。
法院认为:这种“明知违法还交易”的行为,双方各打五十大板——钱退你,但别想让对方额外赔钱。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 事前防坑:别碰非本村宅基地买卖!
- 如果你是买家(尤其城里人或外村人):看到“低价宅基地”广告先问一句:“我是本村集体成员吗?”不是就赶紧跑!法律铁令禁止外人买宅基地,签协议、交定金都白搭,最后可能钱地两空。
- 如果你是卖家(村民):别当“中间人”收钱!像本案雷某,以为只是“代收”“协调”,结果法院认定他是实际收款人,必须退钱。真要帮人卖地,必须留好委托证据(比如委托人当场签字的协议),否则钱进了你口袋,责任就是你的。
✅ 事后补救:能拿回本金就万幸,别耗在打利息上!
- 如果钱已交、地没到手:马上协商退钱!拖得越久,越难要回本金(比如对方把钱花光了)。
- 如果对方耍赖:起诉只要求退本金!别学刘某甲还追要利息——法院基本不会支持,反而多花诉讼费。本案中刘某甲要了4.2万利息,法院一分没给,还白交了3000多元诉讼费。
- 关键证据留好:转账记录、收条(哪怕只有微信截图!)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本案刘某甲能拿回30万,全靠银行转账和雷某手写收条。
最后敲黑板:
农村宅基地不是商品房,国家严防“炒地皮”。普通人千万别信“内部渠道”“特殊关系”能搞定手续——2025年法院已明确:非本村人买宅基地,合同100%无效!想在农村建房?要么落户成村民,要么租地(最长20年),买卖宅基地?风险大过收益,劝你趁早歇手!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例改写,核心规则全国通用。遇具体问题,建议携带证据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