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未按约定交房需退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来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2827民初26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2014年1月29日,梁某经郑某介绍认识黄某,黄某与梁某签订《购房协议》,约定黄某将华龙村三期还建房一套(120平方米)出售给梁某,价格为1900元/㎡,梁某支付70000元定金。2015年1月24日,黄某因资金困难向梁某借款40000元,并出具借条,注明此款为购房预付款,约定在2015年7月底交房屋钥匙,否则黄某出钱给梁某买一套屋。但黄某未按约定交房,梁某曾于2018年和2023年两次起诉,但都因和解撤诉了。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黄某通过微信分7次向梁某还款共计6500元。
法院判决结果: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黄某需向梁某返还购房款11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0元,扣除已还的6500元,实际还需支付153500元;驳回梁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卖房人长期不交房,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拿回预付款并主张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漫天要价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当您买了房子却拿不到钥匙时,别干等!要像梁某一样主动维权,但也要注意方法。我用大白话给您讲清楚关键点:
第一,签合同要"留后路"
梁某和黄某的协议里写得很清楚:"甲方违约要退7万押金再加5万违约金"。这个约定救了梁某!如果您买房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
- 交房具体时间(别写"以开盘为准"这种模糊话)
-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
- 不交房的补救措施(比如"退钱"或"赔一套")
第二,付款必须"留证据"
梁某能要回钱,全靠这两样:
- 2014年签协议时的7万元收据
- 2015年那张关键借条,上面白纸黑字写明"11万元是购房预付款"
提醒您:给卖方付款时,别用微信红包!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条,注明"购房款",转账时备注"XX房屋预付款"。哪怕对方说是"借款",也要像梁某这样在借条里注明真实用途。
第三,维权不能"拖拖拉拉"
梁某2015年就该拿房,但拖到2025年才彻底解决,中间还撤诉两次。法院明确说了:虽然协议是2014年签的,但因为黄某一直没交房,违约行为持续到民法典实施后,所以能适用新规定保护自己。
给您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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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对方不交房,3个月内必须发书面催告
微信催没用!要寄《要求交房通知书》(用邮政EMS,备注文件内容),这是日后起诉的关键证据。 -
违约金别乱要
梁某要了7万多违约金,但法院只支持了合同约定的5万。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您算违约金时,可以按"已付款×LPR利率×时间"来主张,更可能被支持。 -
对方还过小钱也要记账
黄某分7次还了6500元零钱,梁某老实告诉了法院,最后从总金额里扣除了。如果您也收到过部分还款,千万别隐瞒,否则可能被认定作伪证。 -
撤诉不等于放弃权利
梁某2018年、2023年两次撤诉,2025年照样能再起诉。但要注意:每次撤诉后,3年内必须再行动,否则可能过诉讼时效。
血泪教训:
这个案子拖了11年才解决!如果您发现卖方联系不上(像黄某后来电话都设置拒接),立刻做三件事:
① 到派出所开"人员失踪证明"
② 在法院公告栏贴起诉状(解决"找不到人"问题)
③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房产)
最后提醒:买拆迁还建房风险极大!像本案中黄某根本不是产权人,所谓"还建房"可能根本不存在。普通人买房最好选择"五证齐全"的新房或二手房,别贪便宜买"内部指标房",否则可能钱房两空。遇到纠纷别自己硬扛,及时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才能像梁某一样把血汗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