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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全额追回欠款-宣恩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宣恩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朋友或亲戚借钱让你当担保人,结果对方还不上钱、银行找你“算账”的情况,千万别慌!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何保护自己的钱袋子。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担保人替“老赖”还了20多万,法院二话不说,判对方全额归还!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清楚,保证你看完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纠纷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2825民初25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29日,被告白某因做生意需要,和恩施某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高罗支行签了《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银行同意借他20万元,年利率9.1%,期限到2025年4月5日,要求按月付利息、到期还本金。同一天,原告张某、石某(夫妻俩)和银行签了《保证合同》,答应如果白某还不上钱,他们来“兜底”。2024年4月28日,白某分4次把20万元全取走了。可到了2024年12月,白某开始耍赖不还利息,张某和石某只好帮他垫付了3770.2元利息。2025年4月27日贷款到期,白某还是不还钱,张某夫妻又替他还了201182.24元(本金20万+利息1182.24元),前前后后一共垫了204952.44元。之后张某夫妻找白某要钱,白某直接玩失踪,俩人只能告上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白某10天内把204917.12元还给张某夫妻,另外从2025年4月27日起,按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当时是3.1%)算利息,直到钱全部还清为止。白某还得承担4374元诉讼费和200元公告费。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担保人代偿后,钱一定能要回来!

核心观点一句话你替别人还了银行贷款,法律白纸黑字保护你——立刻就能找对方把钱连本带利追回来,一分都不能少!
这个案子最硬核的地方是:法院直接引用《民法典》第700条,明确说了“担保人替债务人还钱后,自动获得向债务人要钱的权利”。张某夫妻垫的20多万,白某一分没跑掉,连垫付期间的利息都算上了(按银行利率算,不算高利贷)。更关键的是,白某玩消失也不影响判决——公告送达照样判他输!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照着这3步做

  1. 先垫钱,但必须“留证据”
    银行催你还钱时,别硬扛!像张某夫妻这样,该还就还(银行流水、结清证明必须打印出来),但一定要让银行开《代偿证明》,写清楚“XX替债务人还了多少钱、哪天还的”。切记:没证据等于白干!比如本案中,张某夫妻拿着还款流水和银行台账告上法院,白某想抵赖都找不到借口。

  2. 马上通知债务人“还钱”
    还完钱当天,用微信/短信给债务人发消息:“我替你还了XX元,请X天内转给我”。像本案原告一样,保留好通知记录。如果对方装死(比如白某玩失踪),别自己上门要债!直接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公告送达(法院贴公告找人)照样能判他输,本案就是这么操作的。

  3. 起诉时“利息也要算清楚”
    去法院告的时候,除了要回代偿的本金,必须加上“资金占用利息”(从你还钱那天起算)。利率不用自己定,直接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现在大约3%-4%),法院100%支持。千万别学本案原告只主张204917.12元(实际还了204952.44元),少算的几十块等于白送!

最后提醒一句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签字前先问自己:

记住:法律是担保人的“护身符”,但前提是证据齐全、动作要快。下次再有人求你当担保人,把这篇甩给他看!(案例依据:民法典第700条+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