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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方也能获赔,但赔偿比例按责划分-固始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固始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525民初799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2月26日13时03分,张某驾驶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204省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往流镇张圩村村路交叉口时,与前方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某受伤。经固始县公安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固始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第一次住院21天(2025年2月26日至3月19日),第二次住院9天(2025年5月14日至5月23日),共30天。经司法鉴定,张某因事故致肋骨骨折构成八级伤残,胸椎骨折和硬膜下血肿各构成十级伤残;伤后需误工180天、护理90天、营养90天;第二次住院费用中60.46元与事故无关。肇事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中国某有限公司垫付95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张某116,436.3元(已扣除垫付的9500元);张某赔偿张某4718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起案件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即使你在事故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同样能获得赔偿,但金额会按责任比例“打折”。很多当事人误以为“主责=没赔偿”,结果白白放弃权益。结合本案,我用大白话总结关键点,并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1. 赔偿不是“全有或全无”,关键看责任比例

2. 交强险是“保命钱”,必须优先用好

3. 老年人/无业者误工费也能赔,但得“自证清白”

4. 这3类证据少一个,赔偿就缩水

最后提醒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已按法律惯例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