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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从双方结算日算起更稳妥-固始县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0 固始律师


作为经常帮普通人处理工程纠纷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遇到“质保金不退”时手足无措。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应对。别被“法律条文”吓到,咱们用大白话讲清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25民初95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3月3日,南京某有限公司(甲方)和南京某工程部(乙方)签了一份外墙涂料工程合同。合同说:甲方把固始碧桂园一期部分楼栋的外墙涂料活包给乙方干,总价200万元左右(实际按完工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0%,结算完再付到95%,剩下的5%当质保金;工程验收满一年后15天内,甲方必须把质保金原数退给乙方(不加利息)。

2024年6月22日,南京某有限公司通过工作人员何某,用微信把结算单发给罗某(南京某工程部的老板)。结算单写明:总工程款259万多元,其中质保金12.96万元。罗某看了没问题,就确认了。但之后甲方一直不退这12.96万元。罗某一查,原来南京某工程部在2023年3月就注销了,他是实际老板,所以自己起诉要钱。

罗某说工程2023年3月干完、6月交房,但没拿出验收报告这类证据。南京某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玩消失”——不开庭也不答辩。

法院最后判:

  1. 南京某有限公司30天内退罗某12.96万元质保金,再加利息(从2025年7月12日起,按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算,直到钱退完);
  2. 罗某要的“1.5倍利息”没支持,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免息”,只能按普通贷款利率算。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提示:质保金别等“验收日”,盯紧“结算日”
这个案子最关键是:质保金什么时候该退? 合同明明说“工程验收满一年后退”,但罗某拿不出验收证明,法院就把“双方签字确认结算的日子”(2024年6月22日)当起算点。为什么?因为:

下次遇到类似纠纷,按这3步做:

  1. 验收证据,一张纸都不能少!

    • 工程干完后,立刻让甲方、监理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拍照+纸质存档);
    • 如果甲方耍赖不签字,每天发微信催:“X总,验收单啥时候签?按合同第X条,逾期不签视为验收合格哦”,保留聊天记录。
      (案例教训:罗某就因为没验收单,多等1年才拿回钱!)
  2. 结算必须“白纸黑字”,微信确认也有效!

    • 甲方发结算单时,别光口头答应!回复一句:“确认金额无误,按合同约定,质保金XX元应于X年X月X日前退还”,用微信/邮件发出去;
    • 重要!结算后马上写《还款计划》,让甲方盖章——哪怕对方只用微信回“收到”,法院也认(就像本案用微信确认有效)。
  3. 质保金逾期?利息别乱要!

    • 如果合同写“免息”,逾期也只能按银行利率(LPR)要利息,别学罗某要1.5倍(法院直接驳回);
    • 但!如果拖过1年还不退,哪怕合同写“免息”,也能从逾期那天起算利息——重点盯住“结算日+1年”这个deadline

最后提醒:
甲方玩失踪?别慌!像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照样判赢。关键是你得把证据链焊牢:合同+验收记录+结算确认+催款记录。工程款纠纷不怕拖,就怕证据散!下次签合同时,记得加一句:“若甲方不配合验收,以工程交付日视为验收合格”——这能帮你省下大把维权时间。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隐私,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简化。法律问题需结合个案分析,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