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后大额转账可部分要回,但小额“520”难追讨-通城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朋友拿着恋爱时的转账记录来咨询:“分手了,钱能要回来吗?”今天用一个刚判的案子,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看完你就明白:恋爱时转账别乱发,大额钱款留证据,分手后能否要回,法院看的不是感情,而是“目的”和“证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2民初19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看法院查明的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没加“本院认为”这类话):
2021年5月,乔某和郑某相识,此后双方以恋爱关系的名义交往并同居生活。2024年4月,双方分手。2021年7月27日至2023年12月24日期间,乔某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郑某转账共计107663.9元。2022年1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郑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乔某转账65768元。2023年9月2日,两人在同居生活期间,郑某因宫外孕在江西省赣州市某医院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乔某与郑某在转账中,双方互相备注“老公”“老婆”,并有转账“520”等含有特殊意义金额的款项。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 郑某要还乔某 2万元(15天内付清);
- 乔某其他要求(比如要回金项链、汽车首付等)全部驳回;
- 案件受理费2752元,两人各出一半。
简单说:乔某要回12万多,法院只支持了2万;郑某辩称“转账是生活费”“没收到三金”,部分被采纳。
三、关键提醒: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恋爱转账不是都能要回!小额“520”“1314”算心意,大额钱款才是重点,但必须证明“当初是为了结婚才给的”。别急,我拆开说清楚,下次遇到类似情况你就知道怎么办了:
-
“520”“1314”这类钱,基本要不回来!
法院明确说了:像“520”这种带特殊含义的转账,或者日常买奶茶、吃饭的小额支出(比如几百块),就算备注“老婆生日礼物”,也属于“联络感情的普通赠与”。分手后反悔?不行!因为这是你当时自愿花的“爱情小成本”,法院默认你有钱任性。记住:发这种钱前,别指望分手能追讨——它就是你的“甜蜜税”。 -
大额转账(比如几万块)才有机会要回,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
条件一:证明“钱是为了结婚才给的”
比如本案中,乔某主张“转账是为了结婚”,但法院发现他恋爱期间还没离婚(2022年10月才离的婚),这反而削弱了“结婚目的”。普通人怎么做?- 转账时务必备注“彩礼”“结婚买房首付”等明确目的;
- 保留聊天记录,比如对方说“给够10万我们就订婚”,这类话就是铁证!
- 别学本案原告:只说“为了结婚”,却拿不出聊天记录,结果大额钱款只能要回一小部分。
-
条件二:证明“钱明显超出正常恋爱开销”
本案中,乔某转了10万多,但郑某也转回6万多,法院认为净差额(约4万)里,只有明显超出日常消费的部分才算“附条件赠与”。普通人注意:- 普通情侣吃饭、旅游的花销(几千块),法院视为共同生活成本,不支持返还;
- 但突然转5万买金镯、2万付车首付?这算“大额”,如果分手了,可以主张返还。
- 关键:留证据! 本案乔某说给了“三金”(金项链、手镯等),但只拿出购物小票,没证明郑某真的收了货,结果法院不认。下次买贵重物品,务必让对方写收条,或拍下她戴首饰的视频!
-
-
特殊情况:同居期间怀孕/流产,可能影响结果
本案中郑某宫外孕做了手术,法院在算返款时考虑了她的“身心付出”,所以没让全额返还。提醒:- 如果恋爱中有怀孕、流产等情况,分手后谈钱要更谨慎。对方可能反诉你要补偿(本案郑某就提了精神抚慰金,但证据不足没支持);
- 这种事建议先协商,别直接打官司——感情伤了,钱也难全拿回。
最后划重点:
- ✅ 能要回的钱:有明确结婚目的、金额巨大的转账(比如5万以上),且你有聊天记录/备注证明;
- ❌ 要不回的钱:“520”“1314”等小额红包,或日常消费(吃饭、旅游);
- ⚠️ 必做三件事:
① 大额转账前备注用途(例:“婚前购房款”);
② 贵重礼物保留交付证据(比如拍视频);
③ 分手时先协商,别冲动起诉——像本案,乔某要12万,最后只拿回2万,还白花了1300多诉讼费。
感情可以冲动,转账必须清醒! 恋爱时多留个心眼,分手时才能少扯皮。下次再有人问“转账能要回吗”,把这篇转给他——真有用,别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