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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中的流质条款无效,债权人无权直接占有房屋 - 登封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0 登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85民初558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原告提供案外人出具证明一份,载明:“97年元月12日我卖给李某丙宅基地一处,价格捌仟元整。特此证明。宅基地位于南环路路北二排本队按人口分的宅基地。”2005年4月30日,原告陈某(甲方)与徐某甲(乙方)签订《建房协议》,约定甲方有位于南环路与嵩阳路交叉口西北角处空白宅基地一处,特委托乙方与邻户合作建造住宅区。甲方在乙方工程交工后,可在本主方位(第二栋楼二单元东户)三层及五层各选一套。2012年7月3日李某甲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现金贰万元整;2012年7月8日李某甲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捌万元整。2016年5月7日,李某甲出具《协议书》,载明:我欠张某叁拾万元整,到2016年12月到期,如果还不上愿将锦绣花园房子四号楼叁单元叁楼东户房子归张某所有,此协议受法律保护。另查明,陈某与李某甲系夫妻关系,于1983年12月19日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甲于2021年12月8日去世。

法院的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被告张某必须在15天内搬出锦绣花园四号楼3单元301的房子,但驳回了原告要求张某支付房屋占用费的请求(比如每年1万元的费用)。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欠钱还债不能“直接拿房抵债”,否则占了房子也白占,最后还得搬走!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拆开讲: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1. 你是房主,房子被占了?

    • 别光找警察扯皮!赶紧翻出你的“房本”或建房协议(像陈某那样证明房子是你的)。如果对方说“你老公欠钱抵债”,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查清:抵债协议是不是违法的流质条款?如果是,对方必须搬走。
    • 关键提醒: 住进你家的人如果是经你家人同意的(比如配偶签了字),你可能要不回占用费。所以,家里有债务纠纷,别让家人随便答应“用房抵债”!
  2. 你是债主,对方欠钱不还?

    • 千万不能自己动手占房! 像张某这样住了10年,最后还是得搬。正确做法:先打官司确认债务(比如起诉要求还钱),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拍卖房子还债,但钱要按顺序分——你排第一还是最后,得看有没有其他债主。
    • 血泪教训: 别信“还不上房归你”的私下协议,这种条款法院直接判无效。欠债金额大时,必须通过法院走程序,安全又省心。
  3. 普通人防坑指南:

    • 签协议前问一句: “还不上钱能直接拿房吗?” 答案永远是否!合法做法是:约定“还不上钱,房子可拍卖还债”,但不能写“归你所有”。
    • 留证据比啥都强: 建房合同、借条、微信聊天记录……统统备份。像陈某这样,协议是复印件,但能用邻居的类似协议佐证,法院也认账。
    • 别拖时间! 张某占房10年,陈某才想起来告,差点因“超过时效”输掉。发现房子被占,1年内就要行动,否则证据可能灭失。

最后唠一句:债务和房产牵扯到一起,最容易“两头吃亏”——债主占了房白忙活,房主丢了房难追偿。记住,法律不保护“私下交易”,只认正规程序。遇到类似事,别赌气、别硬扛,早点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花小钱省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