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龄老人车祸获赔16万,误工费也能主张-红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红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122民初52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11月29日18时46分,刘某驾驶小型客车,沿红安县发展大道行驶至红安县城关镇钓鱼台路段时,与行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伤后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在红安县某医院住院治疗5天,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某医院住院治疗13天,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武汉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8天,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3月15日在红安县某医院住院治疗80天。中国某公司垫付医疗费18000元,刘某垫付医疗费、护理费共48280元。小型客车的所有人为刘某,该车在中国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的商业三者险。
经法医鉴定,王某右侧第6-12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右肱骨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腓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12%;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期27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90日。

法院核定王某损失共计183275.64元,包括:医疗费77560.72元、住院伙食补助6350元、营养费3680元、残疾赔偿金39469.08元、护理费28458.7元、误工费20177.14元、交通费1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鉴定费2280元。

判决结果

  1. 中国某公司赔偿王某交强险限额内111404.92元、商业险限额内69590.72元;
  2. 刘某赔偿王某鉴定费2280元;
  3. 王某返还刘某垫付款48280元(实际由中国某公司支付王某116995.64元,支付刘某46000元)。

三、核心观点分析:遇到车祸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起案件中,73岁的王某被车撞伤后,最终拿到16万余元赔偿款,连很多人以为“不可能拿到”的误工费都获得了支持。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类似车祸纠纷时,记住这5点关键操作,能避免“吃亏”:

1. 全责认定是索赔的“铁证”,别急着私了!
本案中交警明确判定刘某全责,这是法院全额判赔的基础。普通人行动指南

2. 高龄老人也能要误工费!关键看“有没有干活能力”
王某73岁,法院仍支持了2万多元误工费(按50%比例计算)。普通人行动指南

3. 保险公司“挑刺”很正常,但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本案中保险公司质疑“住院时间过长”“伤残等级虚高”,但法院最终认定了合理费用。普通人行动指南

4. 垫付款必须“留痕”,否则可能打水漂
刘某垫付4.8万元,法院直接从赔偿款中扣回,还多退了320元(因鉴定费由他承担)。普通人行动指南

5. 伤残鉴定要趁早,但别被“拖时间”
王某8个月后才做鉴定,法院按“定残日前一天”算误工期(避免拖延损失)。普通人行动指南

最后提醒
车祸后最怕“病急乱投医”。记住三步走:
保证据:现场照片、监控、医疗记录全留好;
等鉴定:别急着签和解协议,做完伤残鉴定再谈赔偿;
用法律:赔偿谈不拢直接起诉,像王某一样,法院会给你公平账!
(小贴士: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出,本案刘某承担了1817元,普通人维权成本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