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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退赃获谅解可减轻处罚,但累犯必加重-南丰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0 南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赣1023刑初17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5日晚上,尧某伙同余某(已判决)驾驶车辆至南丰县,尧某在车上等候,余某用铁制品砸碎一辆黑色奔驰SUV副驾驶后座玻璃,从后备箱盗窃4条细支黄鹤楼1916香烟、1条青花瓷粗支香烟、1条中华粗支香烟、2包细支黄鹤楼1916香烟,从后座盗窃一个黑色男式单肩包(内有700元现金)。后两人将5条香烟连同尧某房间内的2条香烟卖出5500元。经价格认定,被盗香烟价值4405元。
2025年2月5日晚上,尧某伙同余某至南丰县琴城镇仿古街,尧某在车上等候,余某用石块砸碎一辆白色宝马525驾驶室玻璃,从副驾驶位盗窃黑色女式包(内有证件、零钱、华为手机、卡地亚手表),尧某将手表在抚州市某典当行卖出8200元。
尧某被抓获后,其家属赔偿了两名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卡地亚手表已发还被害人。2025年9月28日,尧某亲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8200元。另查明,尧某此前因盗窃罪被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25年4月16日被刑事拘留)。
判决结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尧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与其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2000元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盗窃纠纷的关键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几个普通人容易踩的"雷区",看完能帮你少坐牢、少罚钱:

1. 千万别当"二进宫"!出狱5年内再偷必重判
尧某2024年6月才刑满释放,2025年1月又作案,法院直接认定他为"累犯"。法律对累犯只有一个态度:必须从重处罚!普通人可能觉得"偷一次被抓过,再偷一次差不多",但法律明文规定: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的罪,新罪量刑起点直接跳高一档。本案中尧某新罪本可判1年以下,但因累犯硬是加到1年。记住:出狱后5年是高压线,再碰犯罪必加倍惩罚!

2. 抓到后头3天最关键:退钱赔礼能减刑
尧某被判1年4个月,比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1年6个月轻了2个月,关键在他做了两件事:

3. "漏罪"比新罪更致命:前罪没坐完又犯新罪?刑期直接叠加
尧某2025年4月因另一起盗窃被刑拘(前罪判9个月),但6月判刑后还没开始坐牢,7月就被发现本案盗窃(漏罪)。法院直接把新罪1年+前罪9个月合并执行1年4个月。普通人容易误以为"前罪判了就没事了",但法律有规定:判决后、坐牢前发现其他罪行,必须新旧罪一起算刑期!如果你因小偷小摸被判刑,千万别以为"等坐牢时就安全了",期间再犯事(哪怕偷个手机),所有刑期全叠加!

4. 认罪态度决定罚多少钱:老实交代少交几千块
尧某全程配合调查(坦白)、认罪认罚,法院在罚金上给了优惠:新罪罚金原建议4000元,合并后总罚金6000元(若不认罪可能超8000元)。尤其要注意:盗窃案罚金不是固定数,退赃积极+认罪态度好,罚金能砍30%以上!别学某些人到法庭还狡辩"没偷这么多",结果罚金单多写2000元,够交半年房租了。

最后敲黑板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企业名已按规范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