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货物有质量问题可扣减货款-丰城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81民初423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自2022年5月起,被告胡某通过微信(昵称:AAAAA龙民客赞XXX、AAAAA龙腾似喜158-7954-6287)向原告张某购买楼梯柱子、扶手等配件。2022年12月28日,双方确认被告欠货款33376元。此后,被告多次以"柱子质量差、开裂"为由拖延付款,原告在微信中表示"给你让利一点钱""让你几根"。2023年2月后,双方继续交易并结清新货款,但2022年12月的欠款未付。2025年1月7日,双方再次确认被告欠新货款35264元。原告多次催款,被告仅回复"等收到钱就转""前年的账我等他来啊",但始终未付清两笔合计68640元的货款。
法院判决结果:
- 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货款63,640元(原欠68,640元,扣减质量问题让利5,000元)及逾期利息953元(截至2025年5月6日);
- 2025年5月7日起,按年利率4.65%继续计算利息;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原主张的5,002元高额利息)。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核心教训:货物质量出问题,卖方主动让利能少赔钱!
本案看似是"买家欠钱不还",但关键转折点在于——卖方对质量问题的承认直接导致货款被扣减5,000元。被告反复强调"柱子开裂""亏了4万",而原告在微信里亲口说"给你让利""让你几根",法院据此认定质量问题成立,直接从总欠款中扣减5,000元。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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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就是"铁证",说话要留三分余地!
原告的微信文字("让利""不要了")成为法院扣减货款的直接依据。提醒您:- 微信催款时,避免说"大不了不要了""算我亏了"这类话;
- 若货物真有问题,应写明"暂让利XX元"并约定后续处理方式,而非模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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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必须"当场验货+及时留证"!
被告在收货次日就指出"中柱子质量差""37个柱子全开裂",并要求换货,原告也补发了新货。正确做法:- 买方收货时立刻拍照/视频,标注时间地点;
- 在24小时内通过微信/书面明确瑕疵细节(如"XX部件开裂,按合同第X条应换货"),别只口头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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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别"客气",关键话要说到位!
原告2023年5月对被告说"这单清了,只差春节前的33000元",被告回复"等人家结款",原告却补一句"并不是现在问你要"。法院因此认定:2022年的欠款,原告主动放弃了即时追索权!
血泪建议:- 催款时明确写"请于X月X日前付清XX元",绝不说"不急""等你方便";
- 对旧账要单独列明,避免和新交易混在一起(本案被告就用"前年账"搪塞)。
律师提示:做生意最怕"感情用事"。微信里一句"给你让点钱",可能让几万元货款打水漂;一句"不是现在问你要",就能让利息损失拖延三年。留好每条聊天记录、验货视频,催款时写清金额+期限——这是保护自己钱袋子的最低成本! 遇到对方推脱,别等"他良心发现",及时发书面函件或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像本案原告一样,68,640元货款硬是拖了2年多才拿回6万多。
(注:文中张某、胡某为化名,企业名称已按规则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