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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施工资质签合同无效但已完工仍可获补偿-万载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万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22民初38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卢某、汪某、汪某、邓某是万载县康乐街道联星村四组村民,在拆迁安置点共同建房。2022年11月2日,四人与龙某签订《房屋店面租赁合同》,将县五小正对面的4层毛坯房租给龙某经营"双龙酒店"。龙某拿到毛坯房后,于2022年12月开始装修,包括开挖电梯井、安装玻璃幕墙等。

2023年2月23日,龙某与龙某、潘某签订《建房合同》,约定由龙某、潘某负责酒店主体砌墙、粉墙工程(包工包料),工程款按每平方米155元计算,主体完工后付95%,余款5月底前结清。龙某、潘某随后进场施工。

2023年10月,因龙某拖欠租金且私自开挖电梯井,卢某等人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合同,要求龙某恢复电梯井原状并支付租金。期间,卢某等人在房屋门口贴告示,并在微信群通知施工人员"十天内清空房屋,否则视为弃物"。

龙某、潘某起诉要求龙某支付工程款36万余元,并要求卢某等四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委托鉴定,确认龙某、潘某完成的砌墙、粉墙等主体工程价值317,922元。龙某在诉讼中承认"一分未付合同款项"。

判决结果
法院判龙某支付龙某、潘某工程折价补偿款317,922元、鉴定费4,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房东承担连带责任和律师费的主张)。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提示:施工方如何保住"血汗钱"?

核心观点:没施工资质签的合同虽无效,但已完工且"长进房子"的部分,发包方仍要按实际价值补偿;房东不是合同签字人,一般不用掏钱!

给施工方的3条保命建议

  1. 资质不够?先补证据再开工!
    本案中龙某、潘某是个人,没施工资质,合同被判无效。但法院仍支持了工程款,关键在两点:

    • 工程已"长进房子":砌好的墙、刷好的粉无法拆走,物化成房屋一部分;
    • 鉴定锁定价值: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评估,317,922元就是实打实的"血汗钱"。
      → 你该怎么做
    • 开工前拍好毛坯房照片(证明原始状态);
    • 每完成一项工程,让发包方签字确认(哪怕微信也行);
    • 发生纠纷立刻申请法院鉴定,别等房子被拆了才哭诉!
  2. 别白打工!盯死"谁付钱"
    龙某、潘某误以为房东是"最终受益人",要求卢某等人连带付款,结果被法院驳回。因为:

    • 🚫 合同只管签字人:房东没在《建房合同》上签字,法律上和施工队没关系;
    • 🚫 "受益人"不等于"付款人":房子装修得再漂亮,房东也是按租赁合同和龙某算账。
      → 你该怎么做
    • 签合同时问清发包方身份(是个人还是公司?有无授权?);
    • 要求发包方提供房东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避免被房东清场);
    • 绝不垫资超过30%:主体完工前最多收70%款,留足后手!
  3. 房东贴告示别慌!10天内必须行动
    本案房东贴告示说"10天内不清场视为弃物",还在微信群发法院判决。很多施工队以为"完了钱打水漂",其实:

    • 告示≠合法清场:房东无权直接扔施工材料,必须通过法院执行;
    • 💡 黄金10天:看到告示立即:
      (1)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发包方账户;
      (2)现场录像取证,证明工程已完成部分;
      (3)若发包方失联,直接起诉房东行使留置权(仅限合法占有房屋时)。
      → 特别注意:本案中施工队因未及时行动,导致工程中断,差点拿不到钱!

最后提醒

血泪教训:施工队最大的风险不是合同无效,而是活干了、钱没了、证据还没留!开工前拍3张照片(毛坯房、施工过程、完工面),胜过事后请10个律师。遇到房东清场,别和对方吵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财物损毁",警察到场记录就是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