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赌博平台推广引流获利可能被判刑-永修律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网友咨询:“在网上发个链接、做做推广,赚点零花钱,到底会不会犯法?”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案子,给大家讲明白。这个案子很典型——三个人只是帮赌博平台“打广告”,结果全被判刑了。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解释清楚,让你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号:(2025)赣0425刑初20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说清楚,不绕弯子):
菲律宾某体育网络赌博公司为了拉中国赌客,搞了个“斗球某”“看球某”“U球某”这类直播APP。他们在直播时偷偷挂上赌场链接,观众一点就能进赌场赌博。被告人张某、韩某、姜某就干了这个“推广”活:
- 2021年2月到2024年底,张某在抖音、知乎、微信公众号发文章,里面藏着“斗球某”下载链接,帮赌博平台拉人,赚了35.4万元。
- 2020年下半年到2024年7月,韩某在“斗球某”平台当主播,直播时公屏挂链接、嘴里喊广告词,推广另一个“开云某”赌博平台,按场次拿钱,赚了32.7293万元。
- 2023年8月到2024年1月,姜某也在抖音、百度贴吧、微信公众号发带链接的推广,赚了29.9821万元。
事后,张某被抓后老实交代,退了20万元;韩某和姜某主动去公安局自首,分别退了26.5万元和28万元。开庭前,他们又凑钱退了剩下的:张某再退6万,韩某退6.2293万,姜某退1.9821万。
判决结果(简单说):
三个人都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不用坐牢,判了“缓刑”(就是回家考验2年或1年多,期间别再犯事就没事),每人罚1万元。他们的推广赚钱全被没收,张某还得再交9.4万元违法所得。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别贪小利,小心“推广”变犯罪!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帮赌博、诈骗等网络犯罪“打广告”引流,哪怕自己没参赌没骗钱,也可能坐牢!
为啥这么严重?因为法院认定:你明知道对方是干坏事的(比如推广赌博平台),还主动帮他们拉客,就是给犯罪“添柴加火”。张某他们以为只是“发个链接赚快钱”,结果链接背后是赌场,害了多少人倾家荡产?法律绝不容忍!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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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前先问自己:链接背后干啥的?
别信“高薪推广”“轻松引流”这类话。赌博、诈骗平台最爱用“看球APP”“体育直播”当幌子。如果对方让你挂链接、喊广告词,却说不清业务(比如“我们是正规体育”但实际导流到赌场),立刻停手! 本案中三人就栽在“明知是赌博还推广”,想赚钱反赔了自由。 -
万一误入歧途,快做这2件事:
- 马上停手,全额退钱! 法院最看重“真心悔改”。像韩某、姜某主动自首+退光赃款,刑期就比张某短(张某因退得少,缓刑多4个月)。
- 配合调查,别狡辩! 本案三人认罪认罚、签字具结,法院直接从宽处理。如果嘴硬不认,可能缓刑变实刑(真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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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存侥幸心理:“我只是小角色”不成立!
有人觉得“我又不是老板,顶多罚点钱”。但法律看的是实际行为——你拉1个客人进赌场,就可能害1个人破产。本案推广费超29万元,直接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司法解释:违法所得超10万就可能判刑)。
最后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链接、做直播、当推广,先查清对方底细(比如查营业执照、业务范围)。拿不准?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别等被抓才后悔)。记住:赚黑钱像吃毒药,一时甜一时苦;守法赚钱才长久!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如张某潮改为张某,公司名如“斗球体育”改为“斗球某”。案例来源:永修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仅作普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