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结算单就是 钱袋子 ,没它打官司难赢钱!-洪湖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83民初33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周某与案外人翟某合伙定制了10条泡沫运输船,双方各占股50%。后翟某于2023年2月将其50%合伙份额全部转让给了周某。2023年4月2日,周某与曹某签订《船舶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周某将10条船舶50%股份转让给曹某,转让价款35万元。曹某当天向周某转账35万元。泡沫船由周某使用至2023年12月1日后交付给曹某。曹某于2023年12月13日以洪湖市某乙有限公司名义、于2024年2月以洪湖市某甲有限公司名义,与山东某有限公司签订两份《水上泡沫运输船租赁合同》,将8条泡沫船租给山东某公司施工,收取租金811331元。2024年8月23日周某与曹某结算,曹某应付周某216725元;同年12月9日再次结算,曹某下欠周某211725元。之后曹某分两次还款85000元(2024年12月17日付35000元、2025年1月17日代付工人工资5万元),还欠126725元未付。
另查明,洪湖市某甲有限公司由曹某100%持股。
判决结果:法院判曹某10日内支付周某126725元及利息,驳回对洪湖市某甲有限公司的起诉。
三、关键提醒:合伙纠纷这样处理才不"踩坑"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分红",实则是结算单救了周某的命!很多人合伙时"口头说好",一到分钱就翻脸。法院为啥支持周某?核心就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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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比"兄弟情义"管用
周某和曹某虽然一开始只签了股份转让协议(35万买50%股份),但后来两次结算都写了明细:第一次算出欠21万,第二次更新为欠21万。法院直接按这个数判——没有结算单,周某连利息都拿不到!
→ 你的操作:- 每次分钱、算账必须手写《结算单》,写清"截至X日,对方欠我XX元",双方签字+按手印。
- 手机录音不算数!微信聊天记录可能被删!只有纸质结算单才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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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别扯上公司,否则钱要不回来
曹某用自己开的洪湖市某甲有限公司收租金,但法院说:"这和公司没关系!"为啥?因为合伙是曹某以个人名义和周某签的协议,公司只是"工具人"。
→ 你的操作:- 如果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别用公司签合同!否则像曹某这样,公司账户的钱你一分也动不了。
- 正确做法:签《合伙协议》时写明"所有收入进共同账户",或者让对方个人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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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多少钱"比"该分多少"更重要
周某最初告公司要41万,后来变更为"要分红21万",结果法院只认结算单上的12万。因为口头说的分红不算数,结算单确认的数字才作数!
→ 你的操作:- 别纠结"当初说好分50%",重点算实际剩多少钱。每月查一次账,发现对方隐瞒收入(比如曹某收了81万租金),立刻要求重新结算。
- 如果对方拖着不结算?学周某:发书面通知(微信/短信留痕),写明"请X月X日前完成结算,否则视为认可我方计算"。
最后说句大实话:
合伙就像结婚,签协议不伤感情,伤感情的是没协议!
- 50万以下小生意:用《简易合伙结算单》(网上搜模板),10块钱打印出来,双方签字。
- 50万以上:必须请律师拟协议,重点写清"什么情况算违约""钱进谁的账"。
记住:法院只认字,不认情。你手里的结算单,就是你未来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