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确认欠款后拒不支付,法院支持追讨货款-洪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83民初31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武汉某经营部做建材生意,王某从2020年到2022年间向经营部采购装修材料。两人没签纸质合同,所有交易都通过微信沟通:经营部每次送货后,会把清单和金额拍照发给王某,王某收到后从没提出过异议。2022年11月4日,经营部发了一张结算单给王某,写明欠款总共102500元(包括2020年到2022年的多笔货款),还留言“王某,谢谢安排一下货款”。王某回复说“这两天有个款要到的,你把单子单独写清楚”。之后经营部反复用微信催款,王某多次答应“一周内安排”“进账了就给”,甚至到2025年1月还说“这几天想法安排”,但始终没付钱。王某后来辩称自己只是帮经营部介绍客户,没实际买货,但微信聊天里完全没提过“介绍客户”这回事。
法院判决:王某必须在10天内付清武汉某经营部102500元货款,并从2022年11月5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比如拖1年多就得多付几千块利息),直到全部还完。案件受理费也由王某出。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微信聊天能当“铁证”!只要聊天记录清楚显示对方确认欠款且没否认,法院就会支持你追讨货款,哪怕没签合同、没签字。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算数”“光有微信不算证据”,结果吃了大亏。王某就是钻这个空子,拖了3年不还钱,还狡辩“我只是介绍人”。但法院一眼看穿:微信里王某反复说“安排付款”,却从不否认欠款,这比白纸黑字还管用!
如果你遇到类似欠款纠纷,照着这4步做,轻松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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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别乱删!
微信、短信就是你的“电子借条”。每次送货后,像案例里一样拍照发清单(写清日期、货物、金额),催款时用文字别打电话。对方回“好的”“马上付”,就等于认账。重点: 手机里保留原始记录,别转发或删减——法院要看原始载体(比如你手机里的聊天界面),截图可能不被采信。 -
催款要“留痕”,别当老好人!
对方拖款时,别不好意思催。像案例中经营部那样,隔段时间发条微信:“王总,上月欠的2万能安排吗?”如果对方回“最近周转难”,就再发“理解,但月底前能付一半吗?”。关键: 让对方在文字里承认欠款(哪怕只说“知道了”),千万别信口头承诺——王某嘴上说“进账就给”,拖3年才被告上法庭。 -
结算单要“敲钉转角”!
欠款累积到一定金额,立刻整理成结算单发给对方(模板:姓名+年份+欠款明细+总额+“请确认”)。像案例中经营部发的“王某,2022年下欠38033元…合计102500元”,王某没反驳还让“写清楚单子”,这直接锁定证据。注意: 如果对方说“再等等”,也要追问“具体哪天能付?”,避免他说“忘了”“记错了”。 -
3年是“黄金期”,别拖过时效!
法律规定:欠款纠纷从你知道被欠钱那天起,3年内必须起诉(案例中经营部2022年11月确认欠款,2025年10月起诉,刚好在3年内)。记住: 拖太久证据可能失效!如果对方一直拖,哪怕只付1块钱,也要在3年内发条微信催款(比如“还差9万,能先转1千吗?”),这样3年时效会重新计算。
最后提醒:
- 别学王某耍小聪明!法院说得很明白:微信聊天能直接证明买卖关系,光喊“我没签字”没用。
- 也别学原告前期太佛系——王某2022年就答应付款,经营部等到2025年才起诉,多算了2年利息损失。欠款超过1个月就该严肃催,超过3个月直接准备起诉!
法律不保护“睡大觉的人”。留好证据,该出手时就出手,你的血汗钱才能稳稳拿回来。
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细节已做隐私处理。法律有温度,证据是底气——你认真留痕,法院必为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