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签书面合同但送货单结算单齐全法院照样支持货款追讨-耒阳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耒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81民初54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罗某因耒阳市某城绿化项目需要,自2019年12月6日起,在原告耒阳某有限公司处陆续购买混凝土,截止2021年1月25日,共购买混凝土820.5立方,总货款317660元(含运费)。2021年1月27日,双方结算后,扣减罗某已支付的10万元,罗某还需支付货款217660元。2022年11月10日,双方再次结算,扣减罗某后续支付的2万元及与第三人债权债务转让,罗某尚需支付货款93560元,但未约定具体支付时间。2023年2月21日,原告通过微信向罗某催讨这笔货款,罗某未回复。之后原告多次催款无果,便向法院起诉。

罗某在法庭上辩称:第一,93560元是原告单方面写的,双方没真正结算;第二,12张送货单时间写成“2010年”(实际是2020年误写),项目是2015年才启动的,这些单子是假的;第三,送货单只认项目经理何某的签字,其他人签的不认;第四,何某没被授权结算,结算单无效。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罗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付给原告93560元货款,并从2023年2月21日起,按每年3.65%的利率(当前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直到钱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070元也由罗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没签合同别慌,关键在保存证据链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买卖东西时没签书面合同不要紧,只要送货单、结算单、付款记录等证据能串成一条“证据链”,法院照样会支持你追回货款。 罗某输了官司,不是因为“没合同”,而是他质疑证据却拿不出真凭实据——比如他说12张送货单是假的,但法院发现只是时间写错了(2020年误写成2010年),而且这些单子和后续结算对得上;他说只认何某签字,但工人代签在工地很常见,何某在结算时也认了这些单子。说白了,法院看的是“证据合不合理”,而不是“有没有纸面合同”。

遇到类似货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3点:

  1. 送货单、结算单像钱一样保管好!
    很多人以为“口头说好就行”,结果对方赖账时没证据。本案原告赢了,就因为从2019年送货开始,每张单子都留着,还做了两次正式结算(白纸黑字写清楚欠款金额)。建议:每次交货让对方指定人签字(比如项目经理),如果对方不在场,让现场工人代签也行,但事后尽快补签确认。结算时最好双方签字盖章,写明“已核对无误”。

  2. 催款别光靠嘴说,留下“痕迹”更管用!
    原告2023年用微信催款,这条记录成了法院认定“开始算利息时间”的关键。很多人催款时怕伤和气,只打电话或当面说,结果没证据。建议:催款时用微信、短信等留文字记录,写清楚“欠XX元货款,请X日前付清”,对方不回也算证据;如果金额大,直接发书面催款函(挂号信或邮件),保留寄送凭证。

  3. 对方质疑证据?你得拿出“反证”才有效!
    罗某一直喊“单子是假的”,但法院问他“假在哪”,他答不出具体原因,只说“时间不对”“方量不对”,这不算数。法律上,质疑证据必须提供证明(比如鉴定报告、其他工地记录)。建议:如果对方说送货单有问题,你立刻核对原始记录;如果结算后对方反悔,收集付款记录、聊天截图等补强证据。记住,法院不是“听谁嗓门大”,而是“看谁证据硬”。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中,口头约定风险高,但有证据就能补救。哪怕没签合同,只要像本案原告一样,把送货、结算、催款每个环节的证据攒齐,形成完整链条,打官司就不怕输。真遇到赖账的,别拖着不处理——本案原告从2023年催款到2025年起诉,全程证据没断档,这才稳赢。下次交易前,花5分钟整理好这些凭证,省得事后花大钱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