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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协助追回货款即需个人偿还-邵东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邵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82民初516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颜某在邵东市经营邵东市某餐饮特色配料商行,被告赵某在邵东经营某店。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赵某从某商行陆续采购冷冻食材,某店财务人员向颜某支付了部分货款。2024年5月8日,赵某向颜某出具一张《证明》,写明:“某店欠颜某货款11115元,由赵某协助追回货款,时间为1年。”但之后赵某一直未支付这笔钱。

另查明,赵某经营的餐馆在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多次变更名称和经营者,最终于2024年6月11日注销登记。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赵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向原告邵东市某餐饮特色配料商行和颜某支付全部货款11115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写了“帮忙追回货款”的字条,就等于自己认下了这笔债,就算店关门了也得还!

为什么这么说?

给你的实操建议(普通人也能照着做):

  1. “字据”比口头承诺管用一百倍!
    对方要是说“钱我来想办法”,别光听嘴上说,立刻让他写书面材料。像本案这样写清楚:“欠XX元,由我(姓名)负责在X月内付清”。哪怕对方只写“协助追回”,也别放过——法院可能直接认定这是个人债务!
    小提醒:微信聊天也能当证据,但记得保存原始记录(别删对话),最好让对方在文字里提全名和金额。

  2. 店关门≠钱不用还!盯紧“签字的人”
    很多人以为“店都黄了,找谁要钱?”错!如果原老板个人签了字(比如本案的《证明》),或者你有他私人的转账记录,直接起诉他个人就行。别被“公司注销”“换老板”唬住,重点看谁对你写了还款承诺。

  3. 拖不得!3年内必须行动
    法律上追债的“有效期”一般是3年(从约定还款日算起)。本案中赵某承诺1年内还,结果拖着不给,颜某及时起诉才赢了。别碍于面子等“下次再说”,超过3年,法院可能不帮你了!

  4. 证据整理要“傻瓜式”
    普通人记不住法律条文,但记住三样东西就行:

    • 送货单/收货记录(证明你真的交了货);
    • 付款记录(哪怕只付了一部分,也能算总账);
    • 对方签字的书面材料(像本案的《证明》,哪怕只有一页纸)。
      这些凑齐了,去法院起诉成功率就高一大截。

最后说句大白话:
生意往来,口头约定全靠良心,白纸黑字才保安心。下次遇到欠钱不还,别光催人,逼他写个“还款保证”——这不是不信任,是保护你自己。真闹到法院,一张小纸条,可能比十次电话催款都管用!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专业律师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