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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拖欠垫资款必须支付本金和利息-祁东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祁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6民初331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3月20日,被告周某(微信号XXX)向原告刘某(微信号XXXXXX)微信下单订购越南糯米340包,原告刘某交付糯米后,被告周某于2025年4月1日结算支付了该笔交易货款,双方此次买卖交易已结清。2025年4月2日,被告周某再次微信联系原告,委托原告垫资35,800元为其购买糯米碎10吨,并承诺愿意支付原告利润1,000元。后被告周某向原告刘某转账支付定金共10,000元,原告按照被告的指示从案外人庄某处购买了糯米并转账垫付了糯米款45,800元。2025年4月2日,原告微信告知被告周某应在2025年4月22日前付清余款36,800元,若2025年4月26日前付款,另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合计37,300元,如超过20天需另支付1,0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并赔偿误工费、车费等垫资(尾款)的费用;被告周某于同日微信回复明确表示同意原告提出的付款方案。被告周某依约分别于2025年5月18日、6月14日向原告刘某微信转账二笔共计6,000元,剩余垫付货款29,800元(45,800-10,000-6,000)及利润款等均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周某必须在10天内支付原告刘某垫付的货款29,800元,并从欠款日起按年利率3.7%支付利息,直到钱还清为止;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2,000元法律服务费的请求被驳回,因为双方没提前说好这笔费用谁出。

三、核心观点:委托垫资时,必须保留证据并明确约定,否则追款可能白忙活
这个案子看着是买糯米的小事,其实藏着大教训——很多人以为“微信聊好了就行”,结果对方不认账,钱就难要回来。法院为啥判被告必须还钱?关键就两点:

  1. 这不是普通买卖,而是委托关系:被告让原告“垫资买货”,还答应给1,000元利润,相当于雇原告办事。法律上这叫“委托合同”,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所以被告必须付清原告垫的钱,哪怕货已经转手了。
  2. 证据齐全才能赢官司:原告赢在保存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和银行流水,证明被告同意付款时间和违约金。但法律服务费为啥没支持?因为原告光有支付凭证,没证明“这2,000元是被告违约导致的必要开销”,法院没法硬判被告掏钱。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记住:委托垫资不是借钱,但操作不当一样血本无归。保留证据、写清条款,才能让“帮忙”变成“有保障”。如果闹到法院,光靠嘴说“他答应过”可不行,法官只认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