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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结算记录就是“电子欠条”,没签合同也能要回货款-赫山区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益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03民初556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自2017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29日期间多次在原告处收购猪肉,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2021年2月9日,原、被告通过微信结算确认被告尚欠货款共计16,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上述货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在10天内支付原告16,000元货款,但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1,500元法律服务费的请求。案件受理费238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没签合同别慌,微信记录就是你的“护身符”
这个案子很简单:朋友间卖猪肉,没签合同,但微信对账单清清楚楚写了“欠16,000元”。被告躲着不出庭,法院照样判他付钱!关键就一句话:微信聊天记录能当“电子欠条”用,法院认!

但为啥1,500元律师费没要回来?因为双方当初没约定“打官司的费用谁出”。就像你借给朋友500块,借条上没写“逾期要加利息”,法院就不会多判钱给你。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1. 聊天记录别乱删!
    微信、短信、邮件里确认欠款的话(比如“这月欠你3万”“对,我认账”),赶紧截图存好。别等对方赖账才后悔——法院只认你“留下的证据”,不认你“记得的事”

  2. 催款要“留痕”
    像原告一样,催钱时用微信、短信说“上次说的1万块,啥时候付?”,别只打电话。文字记录能证明“你一直没放弃权利”,避免对方说“你过了3年才要,过期了”。

  3. 额外费用提前写清楚
    如果担心打官司花律师费,下次交易时加一句:“如因欠款打官司,所有费用(含律师费)由欠钱方承担”。白纸黑字或微信确认都行,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最后提醒: 朋友间做生意,不怕“太较真”,就怕“不好意思”。微信点个“确认”,比酒桌上拍胸脯靠谱一万倍!被告躲法庭?反而对原告有利——法院直接判他输,省得你多费口舌。记住:法律不帮“马大哈”,但一定帮“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