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单方终止合伙未清算不得要求返还投资款-益阳律师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民终135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7日,贾某与通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贾某出资20万元,通某公司提供人员运营支撑、派遣管理人员等方式出资,各自占新公司份额50%。由贾某全权负责新公司的筹备工作,包括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资质证书等。通某公司保证新公司获得滴滴货运经营许可资质。通某公司承诺在扣除新公司经营所产生的人工费、税金、经营管理费等费用后,每月利润分红全部给予贾某,待贾某共计获得利润分红20万元后,再按照新公司规章制度实施利润分红,即贾某每月获得50%作为利润分红。当日,贾某通过手机银行向通某公司转账20万元。2024年4月24日,长某公司成立并进行工商登记,贾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8月29日,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樊某,2025年1月8日,贾某在未告知通某公司的情况下,将长某公司注销登记。2024年4月25日,长某公司与棠某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书,约定棠某公司按照长某公司提供的名单按401元/人/月收取咨询服务费,棠某公司向长某公司支付业务运营流水。诉讼中,贾某称该协议即为《投资合作协议》中的滴滴货运经营许可资质。
诉讼过程中,贾某提交长某公司的银行流水,显示长某公司与棠某公司、西某公司、车某公司存在多笔往来款交易。李某提交通某公司、云端某公司的银行流水,显示通某公司与棠某公司、车某公司、云端某公司存在多笔往来款交易。李某提交"义乌管理群收支"微信群聊天记录,证明贾某与通某公司的黄某、胡某、西某公司的樊某通过该群沟通长某公司每日运营、收支情况。李某还提交差旅报销单,显示2024年5月16日贾某报销差旅费、住宿费2939元及机票费1450元,领导审批处有黄某签字。贾某否认报销单上签名系其本人所签,但未提交反驳证据。双方均认可合伙事务未进行利润分配、未清算。
另查明,通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某,系自然人独资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注销登记。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贾某要求退还20万元投资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贾某需自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就像两个人合伙开餐馆:你投了20万现金,对方出人出力,约定赚了钱先让你回本再分利润。后来你偷偷把餐馆关了,又跑回来说"对方没把钱花在餐馆上,退我20万",结果法院不支持你。为什么?核心就三点:
1. 钱已变成"共同财产",不能说退就退
你投的20万一旦用于合伙经营(比如办资质、买设备、发工资),就不再是你的个人钱,而是和合伙人共同的财产。就像你和朋友合买一套房,房子涨价了你不能单方面要求退钱走人。本案中,长某公司已取得滴滴货运资质并产生收入,证明贾某的20万已转化为合伙财产。法院明确:合伙期间,合伙人无权直接要求返还出资款。
2. 自己"关店"却不"算账",法院难支持
贾某的致命错误是:未经商量就偷偷注销公司(相当于自己关店),又不提供经营账目。就像合伙开餐馆,你突然把店门一锁,却拿不出进货单、流水账,却说"对方挪用钱了,退我本钱",这怎么说得清?法院多次提醒贾某申请财务审计(专业算账),但他坚持不申请。举证责任在你身上——你说对方违约,就得拿出证据;你不清算就退伙,就要承担败诉风险。
3. 合伙协议不是"保本合同"
贾某认为协议约定"先回本再分利"等于对方保证不亏钱,这是大错特错!协议只约定利润分配顺序(先让你回本),但没免除你承担亏损的义务。就像买基金说"先拿回本金再分收益",但如果基金亏了,你照样要承担损失。本案中,长某公司已实际经营,贾某还当过法定代表人、报销过费用,说明他全程参与经营,却想逃避风险,法院当然不支持。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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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前必须"先算账,再散伙"
想退出合伙?第一步不是发律师函,而是和合伙人坐下来清算财产:查清公司资产、负债、盈亏。保留所有合同、流水、报销单(最好双方签字确认),这是你的"保命证据"。本案贾某若先清算再退伙,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
别当"甩手掌柜",经营过程要留痕
合伙期间务必做到:- 每笔大额支出要求书面确认(如报销单签字);
- 定期核对银行流水(本案中贾某连微信群消息都不保存);
- 变更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必须书面通知合伙人。
记住:你参与经营的证据,既是你的权利证明,也是未来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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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条款要写"死",别信口头承诺
签协议时重点约定:- 资金监管方式(例如:投资款必须打入共管账户,而非直接转给合伙人);
- 退伙触发条件(例如:什么情况下算根本违约?如何启动清算?);
- 单方退伙后果(本案贾某偷偷注销公司,反而被认定为违约方)。
如果对方拒绝写清楚,很可能埋下隐患——就像本案,贾某以为"专款专用"条款能保护自己,却因无法证明对方挪用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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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别"硬扛",该审计时就申请
法院释明"可申请财务审计"时,千万别像贾某一样拒绝!合伙纠纷的核心就是"账算不清"。哪怕花点钱做审计,也比输掉20万强。如果对方阻挠清算(如本案通某公司已注销),立即向法院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税务记录等第三方证据。
最后提醒:合伙是"共担风险",不是"保本理财"。法律只保护诚信经营的合伙人,不保护想赚钱又怕亏本的"精明人"。一旦决定合伙,要么全程参与经营,要么约定绝对可控的退出机制——否则,钱投出去那一刻,风险就已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