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载明欠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法院判决支付剩余货款 - 临泉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1民初1096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王某从原告张某处购买建材,未支付全部款项。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欠款条,载明“2023年8月5日今欠张某13600元整,该欠款定于2024年2月1日前全部归还”,并签名确认身份信息。庭审中,原告张某自认被告王某已支付4000元,尚欠9600元未还。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剩余货款9600元;同时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欠钱不还,一张欠条就能打赢官司”。法院为啥支持原告?关键就三点:
- 欠条是“铁证”:即使买卖双方没签正式合同(比如只口头约定),只要欠条写清楚了欠款金额、还款时间,还签了名、留了身份证号,法院就认这个债务。就像本案,王某亲笔写的欠条直接证明他欠张某钱,不用其他复杂证据。
- 对方躲着不管也白搭: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出庭、不答辩,结果反而害了自己——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该还的钱一分不少。现实中很多人以为“玩消失”能躲过去,其实只会让法院更快判你输。
- 要钱别拖,但别乱加价:张某起诉时要了13600元和违约金,但后来自己承认只欠9600元,法院就按实情判了;可违约金因为没在欠条里写明,就被驳回了。这说明:欠条写越细越好(比如约定“逾期每天罚10元”),否则额外要钱很难成功。
遇到类似货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 第一步:死死保住证据!交易时尽量让对方写欠条(像本案这样:写清金额、还款日、签名+身份证号),微信聊天、送货单也能当辅助。别嫌麻烦,没证据就像打拳没手套——光靠嘴说,法院难帮你。
- 第二步:到期不还就马上行动。欠条写的还款日一过,别等半年一年!赶紧发书面催款通知(留微信或短信记录),再拖可能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钱就打水漂了。
- 第三步:起诉要“精准”。像张某一样,只告欠款本金(金额得自己算准),别乱加违约金——除非欠条白纸黑字写了。法院只会按证据判,多要反而可能败诉。
- 最后提醒:对方要是像王某一样躲着,别慌!法院传票送到了就能缺席审判,你照样赢。但记住:别自己瞎写诉状,找个懂行的律师把关(比如梳理证据链),省得像原告一样“部分请求被驳回”白忙活。
一句话总结:欠条是讨债的“尚方宝剑”,写对、留好、及时用,普通人也能轻松拿回血汗钱!
(注:文中人名已按规范隐去真实信息,案例引自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