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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如何拿回合理赔偿?-天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天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57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4日14时20分,赵某骑二轮电动车在天长市铜城镇沿铜龙路X124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6KM+10OM处,与同向行驶的张某明驾驶的豫N33B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经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明和赵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赵某受伤后住院治疗27天,产生医疗费用9776.97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事故车辆豫N33B在商丘某财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认定赵某的总损失为163224.97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最终判决:商丘某财保公司赔偿赵某157555.47元,并返还张某明垫付的5669.5元;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哪怕你和对方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也得先在交强险范围内“全赔”你的合理损失,不用你自掏腰包! 很多人以为“同等责任”就得自己承担一半损失,其实这是误区。法院明确说了:交强险是“兜底”的,12万限额内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和责任比例无关(超出部分才按责任分摊)。

给大家划重点,下次遇到事故别慌:

  1. 第一时间报警,死磕责任认定书
    像赵某一样,事故现场必须等交警来开《责任认定书》。这份纸就是“黄金证据”!千万别私下和对方私了,否则后期索赔时保险公司可能耍赖。如果对认定不服,15天内必须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 所有单据像宝贝一样收好
    住院发票、病历、鉴定报告(像赵某的十级伤残证明)、甚至打车去医院的车票,通通拍照存档。很多人只盯着医疗费,却漏了误工费——赵某靠土地承包证明拿到3万多元误工赔偿。记住:没证据=没赔偿!

  3. 别被保险公司“忽悠”压价
    商丘某财保公司一开始只认赔交强险部分,但法院硬是把商业险也扯进来一起判了。现实中,保险公司常以“同等责任”为由压低赔偿,比如少算营养费、拒赔精神损失费。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十级伤残至少赔3000元精神抚慰金(赵某拿到4200元)。如果对方推诿,直接告到法院,诉讼费往往由保险公司承担(本案中赵某只掏了91元)。

  4. 垫付款必须“当场锁定”
    张某明垫付的5669.5元能拿回来,关键是他保留了缴费凭证并在法庭上主动提出。如果你是伤者,对方垫钱时一定要打收条;如果你是司机,垫付时让伤者签“垫付确认书”,否则后期可能被当成“自愿赠与”。

最后提醒:交强险的“12万”是白给的!哪怕你全责,对方损失在12万内你也无需自掏腰包(由保险公司赔)。但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像赵某这样同等责任,她总损失16万,交强险赔完12万后,剩下4万多才按50%比例算——这才是法律真相。
行动口诀:报警留证不私了,单据收齐找律师,交强险内不扯皮! 遇到纠纷别硬扛,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能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