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两车次要责任各赔20%交强险按人头分-明光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2民初60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3月4日17时08分,刘晖驾驶一辆载有汤金、李照毅、王某父亲王树贵、母亲杨凤霞和王某丙的小型客车,沿明光市G104线由南向北行驶。当刘晖超越前方卢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与对向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随后刘晖的车辆又撞上卢某的车。事故造成王某父亲王树贵当场死亡,母亲杨凤霞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王某丙多处骨折住院26天。交警认定:刘晖负主要责任,张某和卢某各负次要责任,王某一家及车上其他乘客无责任。
张某的车辆在平安财险全椒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8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和300万元商业险;卢某的车辆在人寿财险宿迁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险。
王某、王某乙(王某哥哥)和王某丙起诉索赔:要求张某、卢某赔偿父母死亡损失108万余元,王某丙医疗费2.2万余元,并由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
法院判决:平安财险全椒支公司赔偿王某、王某乙41.3万余元,赔偿王某丙6788元;人寿财险宿迁市中心支公司赔偿王某、王某乙41.2万余元,赔偿王某丙575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两车次要责任怎么赔?交强险不够分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三车事故中,一车主责、两车次责时,主责方赔60%,两个次责方各赔20%;交强险要按伤亡人数"切蛋糕",多一个人就少分一块。 很多人以为"次要责任就是赔少一点",但实际是两辆次责车平分剩余责任(各20%),不是按"主次"比例乱扣!保险公司说"我只赔10%"是忽悠,法院明确不支持。
重点提醒您三件事,避免白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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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必须"抢时间"分配!
交强险总额固定(医疗1.8万+死亡伤残18万),但事故里伤亡越多,每人分得越少。本案有8人伤亡(2死+6伤),法院就把张某的交强险"切成5份医疗费+6份死亡赔偿",卢某的"切成7份医疗费+8份死亡赔偿"。如果您出事后不赶紧起诉,等别人先占了交强险份额,您能拿到的钱会大幅缩水! 例如本案王某丙的医疗费,交强险只赔了3600元(张某方)和2571元(卢某方),剩下全靠商业险。
✓ 正确做法: 事故后1个月内必须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哪怕证据不全也先"占个号",避免交强险被他人分完。 -
主责司机坐牢≠您拿不到精神抚慰金!
保险公司常以"主责方刘晖可能坐牢"为由拒赔精神损失费,但法院明确说:刘晖坐牢是他的事,张某和卢某作为次责方,该赔的精神抚慰金一分不能少! 本案中王某父母死亡,精神抚慰金8万元/人,法院仍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各赔3.2万元(按20%责任计算)。
✓ 正确做法: 起诉时务必单独列出"精神抚慰金"项目,并强调"要求在交强险中优先赔付"(法律允许优先扣减),别被保险公司三言两语吓退。 -
超载不等于次责方多赔!
本案刘晖的车超载,平安财险想让张某多赔(主张"张某应赔15%而非20%"),但法院直接驳回:次责方责任比例按事故认定书算,超载是主责方的问题,不能转嫁给次责方! 两辆次责车责任完全平等,各赔20%是铁律。
✓ 正确做法: 如果保险公司拿"对方超载"压您责任比例,当场要求对方出示法律依据(通常他们拿不出),直接说"以事故认定书为准,我不认可额外加责"。
最后给您的实操建议:
- 证据要"快+全":事故后3天内复印交警笔录,保存所有医疗发票(哪怕10块钱的挂号单)、收入证明(用于计算误工费),手机拍照存档!
- 别信"协商打折":次责方常求您"少要点私了",但本案证明——走法律程序反而多拿钱(王某一家实际获赔83万+,远超起诉金额)。
- 多人伤亡必须集体行动:如果事故涉及多人伤亡,约上其他伤者一起委托律师(成本更低),避免有人先起诉抢走交强险额度。
记住:交通事故不是"谁闹谁有理",而是"谁证据全谁拿钱"。交强险就像一锅粥,人越多每人碗里越少——早立案、分清交强险、盯死责任比例,才能把该拿的钱装进自己口袋!(案例依据:明光市人民法院(2025)皖1182民初6046号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