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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后原债权人可直接向新债务人追讨欠款-来安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来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2民初42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7月25日,安徽某公司与滁州某公司、北京某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安徽某公司为商品混凝土供货方,北京某州科技有限公司为买方,滁州某公司是施工方。合同约定了混凝土规格和单价(例如C30单价为例,总价3560000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合同还约定:如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违约方需支付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后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内容包括:1. 滁州某公司为合同的实际施工方,安徽某公司为实际生产商,北京某州科技有限公司为来安县张山镇卫生院项目的实际需方;本合同项下安徽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滁州某公司实际承担;2. 付款方式修改为:预付款50万元(工程第一次浇筑前支付),材料款月结70%(当月25日前对账,30日前支付),尾款在混凝土检测合格后一月内付清;3. 由滁州某公司向北京某州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4. 其他条款不变,与补充协议冲突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2022年9月3日至2023年5月23日,实际产生货款1973820元,累计付款1680000元。滁州某公司只付了部分款项,余款293770元至今未付。安徽某公司委托安徽苏某律师事务所诉讼,支付代理费1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保全费1989元。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安徽某公司全部核心诉求:

  1. 滁州某公司需在5日内支付材料款29377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5年6月23日起按LPR计算至付清日);
  2. 支付律师费15000元、保全费1989元;
  3. 驳回安徽某公司关于保全担保费的请求(法院认为非必要支出)。
    滁州某公司因未出庭应诉,承担了全部败诉后果。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合同转移后,新债务人跑不掉!

核心观点
本案的关键是合同权利义务通过补充协议合法转移后,新债务人(滁州某公司)必须"认账"。原本安徽某公司只负责供货,北京某州科技有限公司是买家,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安徽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滁州某公司承担"。这意味着滁州某公司从"施工方"变成了"实际付款人"。法院认为,只要协议是三方自愿签的,新债务人就得扛起欠款、利息和合理维权费用(如律师费)。但像保全担保费这种"可有可无"的费用,法院就不支持了。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签合同时,盯紧"权利义务转移"条款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帮忙协调的",结果稀里糊涂成了债务人。像本案中滁州某公司,原本是施工方,却因补充协议第1条变成"实际承担付款责任"的一方。提醒你:如果合同里有"权利义务由XX方承担"这类话,务必问清楚:

    • 我是不是要替别人还钱?
    • 原合同的付款、违约责任是不是全转到我头上?
      别嫌麻烦,让对方白纸黑字写明白,否则法院会按协议判你"认账"!
  2. 欠款不还?证据比哭诉管用100倍
    滁州某公司不出庭,结果输了官司。但安徽某公司赢在证据齐全:

    • 原始合同+补充协议(证明债务转移);
    • 对账单+发票+银行流水(证明欠了多少钱);
    • 律师委托合同+付款记录(证明维权花了多少钱)。
      提醒你
    • 每次送货、对账后,让对方签字确认;
    • 转账时备注"XX项目货款",别用现金;
    • 保存所有聊天记录(比如微信催款截图)。
      没证据?法官想帮你都难!
  3. 律师费、保全费能要回来,但别"乱花钱"
    法院支持了15000元律师费,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了"违约方承担"。但保全担保费(比如找担保公司开保函的钱)被驳回了——法院认为:直接申请法院保全就行,何必多花冤枉钱?
    提醒你

    • 起草合同时,一定加上"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条款;
    • 保全财产时,优先用法院的"免费保全"(交保全费就行),别轻易找担保公司;
    • 律师费要合理(别请个天价律师),保留好合同和发票。
  4. 对方耍赖不出庭?别怕,法院照样判!
    滁州某公司当"缩头乌龟",结果法院缺席审判,一分不少全判安徽某公司赢。提醒你

    • 被告不出庭≠官司黄了,反而更容易赢;
    • 起诉前发个书面催款函(用邮政EMS,留好寄送记录);
    • 如果对方失联,赶紧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账户或房产。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往来中,"签字盖章"不是走过场。你以为签个补充协议是帮朋友忙,可能下一秒就成了"背债人"。遇到债务转移、付款方变更,务必确认三点
① 谁真正付钱?(本案中是滁州某公司);
② 欠款金额怎么算?(保留对账单!);
③ 维权成本谁来付?(合同写清楚"律师费由违约方出")。
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永远给准备充分的人留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