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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欠货款总公司必须承担清偿责任 - 万年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万年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对法院判决“一头雾水”的情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大家拆解一个真实案例——公司和分公司做生意,钱没要回来,到底该找谁要?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事该怎么处理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9民初176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11月29日,南昌某有限公司和江西某有限责任公司万年分公司签了万年某项目的《钢筋网片、网格布采购合同》,合同总价467,000元;2023年9月19日,双方又补充签了协议,把总价加到817,000元。实际交易下来,总货款是677,293.2元,但江西某有限责任公司万年分公司只付了324,599.2元,还欠352,694元一直没给。南昌某有限公司催了好多次,对方就是不付,最后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怎么判的?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分公司欠钱,总公司跑不了!普通人遇到类似事该咋办?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你和分公司做生意,如果分公司赖账,总公司必须兜底还钱! 很多人以为“分公司是独立的”,其实法律上它就是总公司的“小分队”,钱不够时总公司得补上。法院在判决里写得明明白白:分公司签的合同,欠的钱先由分公司付;付不齐?总公司立马顶上!

为什么这个案子原告能赢?关键在两点:

  1. 证据链完整,没“双签结算单”也能赢
    合同里写了“必须黄某、王某两人签字+盖章才算数”,但原告没拿到这种结算单。可他们留了发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发票等一堆证据,串成一条“证据链”,证明货确实送了、钱也部分付了。法院说:被告你收了货却不否认,又拿不出反证,那我就信原告的!
    → 你该学的:

    • 签合同时,别只盯着“必须双签”这种条款。每次送货,让对方工地负责人签字(哪怕没盖章);
    • 微信聊生意?别删记录!转账备注写清“XX项目货款”;
    • 发票开了要盯对方抵扣(税务系统能查),这是“收货”的铁证。
      记住: 证据不用完美,但得环环相扣。缺一两个单子别慌,攒够“证据链”照样赢官司!
  2. 利息别乱算,催款得留痕
    原告主张从2025年1月开始算利息,但拿不出催款证据。法院说:合同没写啥时候付款,你得先催告,给对方合理时间。最后利息只能从起诉后(2025年7月10日)算起。
    → 你该学的:

    • 合同里一定要写死“货到XX天付款”,避免扯皮;
    • 如果没写付款时间,催款时用微信、邮件发个通知,写明“请7天内付清”,截图保存;
    • 别拖太久!超过3年再催,可能彻底拿不回钱(法律叫“诉讼时效”)。
  3. 告人别漏“总公司”,不然赢了也白赢
    被告分公司答辩说:“欠钱先由我付,不够才找总公司”。但法院直接判总公司付钱——因为分公司财产有限,万一它没钱,你光告分公司等于“竹篮打水”。
    → 你该学的:

    • 打官司时,必须把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起告!查企业信息很简单: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分公司名,点开就能看到总公司;
    • 财产保全别犹豫:起诉同时申请冻结对方账户,防止转移财产。

最后提醒:
普通人和公司做生意,最容易栽在“图省事”上——送货不签字、付款靠口头、证据随手删。这个案子原告赢,就赢在“事事留痕”。下次合作:

分公司不是“挡箭牌”,总公司必须担责。只要证据链扎实,赖账?没门儿!(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需专业律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