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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自首赔偿可避免坐牢-万年县律师危险驾驶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万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危险驾驶罪
案号:(2025)赣1129刑初20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7月24日晚上7点,张某在万年县珠山某店和朋友吃饭喝酒。晚上8点半左右,他驾驶自己的别克小轿车从珠山桥沿万盛大道往清华城小区方向行驶。开到万盛大道华泽城小区路段时,撞上了吴某驾驶的一辆翼虎牌小客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吴某和张某商量赔偿没谈妥,吴某就拨打了110报警。张某和吴某都在现场等交警来处理,交警带他们去医院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0.11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80毫克/100毫升)。交警认定张某全责,吴某无责。7月31日,张某主动赔了吴某3000元修车费,并取得了吴某的书面原谅。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就是关两个月),但不用立刻坐牢,而是缓刑三个月(考验期内不犯新罪就不用执行),同时罚金3000元(已交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醉驾出事后别慌,主动配合、赔偿对方、争取原谅,很可能不用坐牢!

为什么这么说?张某血液酒精含量120.1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还撞了车要负全责,按法律本该坐牢。但法院最后判了缓刑,关键就在三点:

  1. 他没逃,乖乖等警察(算自首);
  2. 认罪认罚,态度老实(签了认罪书,法庭上没狡辩);
  3. 赔钱又拿谅解书(3天内赔3000元,拿到对方手写的原谅信)。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醉驾纠纷,记住这四步救命操作:

  1. 现场别跑,等警察
    喝酒开车撞了车?第一反应不是溜,而是停在现场打120(救人)、110(报警)。像张某这样等交警来,就算“自首”,法律能从轻处罚。逃跑反而罪加一等!

  2. 检测时别耍赖
    警察抽血或吹气,配合就行。酒精含量120毫克/100毫升以内,积极处理还有转机;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基本没缓刑机会了。

  3. 赔钱要快,谅解书要真
    事故后24小时内联系对方,该修车赔钱就痛快付(留转账记录)。重点是要对方写《刑事谅解书》——不是口头说“算了”,必须是白纸黑字、签字按手印的书面文件!像张某3天内搞定,法院直接当减刑依据。

  4. 法庭上别硬扛
    检察院起诉时,如果认罪认罚(签具结书),量刑能减10%-30%。张某当庭认错,法院就采纳了“缓刑”建议。死不认账?可能从轻变从重!

最后提醒: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分析,具体案件请以律师指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