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欠钱要一起还-宁都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30民初426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7年3月,陈某、程某、楼某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以楼某的名义成立了宁都县某有限公司,再用这家公司加盟了托某公司,做室内装修生意。其中陈某占股34%,程某和楼某各占股33%。合伙期间,他们从廖某那里赊购了油漆和瓷砖。2021年1月30日,经过结算,他们欠廖某油漆款20000元和瓷砖款34600元,一共54600元。当天,程某在两张欠款单上签字确认了这笔钱。后来,他们一直没付钱,廖某就把他们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决:陈某、程某、楼某三个人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一起支付廖某54600元货款。如果没按时给,还要多付延迟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几个人合伙做生意欠了钱,所有合伙人都得一起还,不能只找其中一个人。法律上叫“连带责任”——债权人(比如卖材料的廖某)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全部欠款,被追讨的人还钱后,再找其他合伙人分摊自己该出的部分。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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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卖东西的(比如供货商):
- 如果客户是几个人合伙做生意,一定要让所有合伙人在合同或欠条上签字!别只找其中一个人。像本案中,程某一个人签字确认了债务,法院照样判三个人一起还钱。
- 保留好证据:送货单、结算单、微信聊天记录等,都能证明欠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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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合伙人之一:
- 合伙前必须签书面协议,写清楚每人出多少钱、分多少利润、欠债怎么分担。本案中三被告没签协议,结果被一起追债。
- 如果有人被债权人单独追讨,还完钱后立刻向其他合伙人要回他们该出的部分(比如你占股33%,就该只承担33%的债务)。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打官司时能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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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装没听见”:
本案中陈某和楼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没出庭,结果法院直接判他们输。如果你被告了,哪怕觉得自己没责任,也一定要去开庭说明情况!缺席判决基本等于放弃权利,法院会按原告说的判。
简单说:合伙做生意,赚钱一起分,欠债一起扛。签字前想清楚,留证据保平安。
下次遇到“合伙人赖账”“被拉去还别人欠的债”,先确认是不是合伙债务,再按协议或股权比例处理。拿不准的,赶紧咨询专业律师——别等钱要不回来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