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多年不还?法院判决必须还本付息-信丰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货卖出去了,钱却要不回来”这种烦心事。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判例,手把手教您怎么应对。案子发生在江西信丰县,主角是两个老乡:卖饲料的曾某和买饲料的刘某。刘某欠了曾某十几万货款拖了七八年,法院最后判他连本带息全部还清!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这个案子,您看完就知道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574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事情经过(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讲,不绕弯子):
刘某从2015年开始在曾某那里买饲料。2017年7月28日,两人对账,刘某签字确认欠款173,802元。后来刘某又在2018年7月28日、9月3日、9月13日、9月21日分四次买鱼药,分别欠款614元、44元、600元、600元,每次都在单子上签了字。刘某后来分三次还了钱:2018年10月26日付15,000元,12月9日付20,000元,2019年5月24日(农历)付5,000元。剩下的135,660元一直没给,曾某催了好多次,刘某总找借口推脱,最后曾某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咋判的?简单说就三点:
- 刘某必须7天内还清曾某135,660元货款;
- 从起诉那天(2025年6月9日)起,按年利率3%加算利息,直到钱还完;
- 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刘某承担,曾某多交的钱法院退回来。
(注:曾某原本要17万多,但法院算清实际欠款后只支持了13万多,所以其他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欠钱不还?三招守住您的钱袋子!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法院判决的核心就一句话:白纸黑字签字的欠条,是讨债的“铁证”;拖得越久,利息越滚越多! 下面我结合判决,给您划重点,教您遇到类似情况怎么操作:
第一招:欠条必须“签字+日期”,口头承诺等于白忙活!
法院为啥支持曾某?关键就是刘某在欠款单上亲手签了名!判决书里特别强调:“刘某签字的欠款本证据确实充分”。现实中很多人图省事,只用微信说“下次付”,或者让对方口头答应,结果对方耍赖就傻眼。
✅ 您该怎么做:
- 每次送货或交货,当场写清楚“欠款人+欠款金额+日期”,逼对方签字(哪怕按手印也行);
- 像刘某这样分次欠款的,每次新交易都要单独签单,别攒着一起算——本案中2018年的四笔小欠款,因为都有签字,法院全认了!
- 别信“熟人不用写条”,本案俩人是同镇老乡,照样打官司。
第二招:催款要留痕,拖过3年可能血本无归!
曾某催款时没留证据,吃了大亏:他主张从2017年算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日(2025年6月9日) 起算。为啥?因为双方没约定具体付款时间,法律默认“要钱时开始算利息”。更危险的是诉讼时效——普通欠款只有3年!
✅ 您该怎么做:
- 催款时用微信、短信说清楚:“某年某月某日欠的XX元,请X月X日前付清”,对方回“收到”就保存好;
- 如果对方还部分钱(像刘某2018-2019年还了4万),时效重新计算,但一定要让对方写“还款凭证”;
- 千万注意:别像曾某拖到2025年才起诉!本案因刘某中间还过钱,时效中断了。但如果对方彻底失联,超过3年法院可能不受理。
第三招:利息别乱要,法院只支持“合理部分”!
曾某一开始要6万多利息,法院只判了很少一部分。判决书明确说:没约定违约金的,利息从起诉日起算,按国家公布的利率(本案3%)。
✅ 您该怎么做:
- 起诉时别狮子大开口,写“按国家规定利率算利息”就行(现在一般参考LPR利率,约3%-4%);
- 如果对方玩失踪(像刘某拒不到庭),法院照样缺席判决,但您得提前交齐证据——本案因刘某不出庭,直接承担了败诉风险。
最后提醒您: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是,刘某如果早两年痛快还钱,利息可能就几千块;拖到2025年起诉,光利息又滚出一笔。生意人记住:欠款不是“拖黄了就不用还”,法律会让赖账的人付出更大代价!
下次遇到货款要不回来:
1️⃣ 先翻证据:找到所有签字单据;
2️⃣ 再留痕迹:发书面催款通知;
3️⃣ 3年内赶紧起诉——别等对方换手机号、搬新家,证据就难找了!
(注:本案适用民法典前的旧法,但2021年后起诉的案子规则类似,核心都是“证据为王”。)
我是征和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法律。下次再遇到“货卖了钱不回”的糟心事,记得先留证据、别硬拖——您的辛苦钱,法律永远站您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