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欠款必须清偿-桃源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处理“法盲”难题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以为“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欠钱就能赖掉”,这完全是误区!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掰开揉碎讲讲:哪怕只是口头说好,欠钱也得还。这个案子特别典型,说不定你或你朋友正遇到类似情况——比如餐厅挂账、工地赊材料、小店代销货款不结等。别慌,看完你就知道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5民初353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起,桃源某生活馆的经营者杜某和桃源某餐厅口头约定:某生活馆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某餐厅吃饭,费用先记账,月底统一结清。2022年5月24日,杜某加了某餐厅员工宋某的微信(杜某微信号为xianxian**,宋某微信号为wxid_2qkvsz**),之后多次用微信订餐、确认菜单。到2024年1月28日,宋某给杜某发微信:“杜杜快过年了,你还有一点消费,合计8338,麻烦你帮我搞哈”。6月2日又发:“杜杜又到清账的日子了,您这里8338元未结账,麻烦您这个10号帮我结哈,以后再合作,谢谢”。杜某直接回了“嗯呢,要的”。可直到起诉,某生活馆一分钱都没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某生活馆10天内把8338元餐费老老实实还给某餐厅,外加25元诉讼费也得自己掏。
三、核心观点:口头协议不是“空头支票”,关键在证据!
这个案子最该记住的一点是:法律根本不看合同是“白纸黑字”还是“嘴上说说”——只要能证明协议存在+对方欠钱,法院就支持你! 杜某以为不签字就能赖账,结果败诉;某餐厅赢在哪儿?就赢在保存了微信聊天、订餐记录这些“小证据”。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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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留痕,别嫌麻烦:
和对方口头说好“先消费后结账”时,一定要用微信、短信确认(比如发“按昨天说的,这月餐费月底结哈”)。每次消费后,让对方在小票上签字,或拍照保存电脑点单记录。千万别学杜某——光“嗯呢”答应,结果自己掉坑里。 -
催款要“留把柄”:
欠款到期不还?别光打电话吼!像宋某那样发微信:“X月X日您欠XX元,麻烦10号前结清”,对方哪怕回个“OK”也算证据。重点:必须让对方亲口认账(比如“杜某回复‘嗯呢,要的’”直接成了法院铁证)。 -
对方耍赖?赶紧起诉别拖:
催了3次还不给?别等“年底再算总账”!马上整理证据(微信截图+账单+对方身份信息),直接去当地法院立案。这个案子从起诉到判决只用了1个多月,对方不出庭反而输得更快——法院直接缺席判决。
最后唠叨一句:小生意人常觉得“打官司费钱费时”,但你看本案——诉讼费才25元,法院还让被告全担。证据齐全的案子,90%都能快速拿回钱。下次再有人笑你“没合同瞎较真”,就把这篇甩给他:法律面前,口头承诺也是铁账!
(注:文中人物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化处理,如杜某、宋某、某餐厅、某生活馆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