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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中双方签字确认的造价报告应作为结算依据-黄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黄冈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民终247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7月20日,红安县某甲为乙方,红安县某合作社为甲方,双方签订了《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承包方式、施工内容、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750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全包,施工工期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合同价款为649113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50000元,水电完工后支付150000元,泥工完工后支付100000元,整体完工后支付317113元,此款项支付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装修保证金32000元于2018年10月结清。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该条第4款约定:若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十条违约责任第5款约定: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021年12月29日,经七里坪镇相关部门协调,刘某、李某甲分别签署承诺书一份。其主要内容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刘某对合同内已完成的工作量和未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现场界定,剩余未付工程款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我们认可鉴定机构的意见剩余尾款,通过鉴定后的结论进行统一结算,对此解决方案我无异议,并承诺不再为此事上访。2022年7月22日,湖北某有限公司对七里坪镇马家岗村众旺生态休闲农庄维修改造工程作出工程总造价484587.68元的结算书一份,刘某、李某甲对该造价签字确认。

2023年7月20日,某甲为甲方,某甲合作社为乙方,刘某、李某甲双方就未完成部分及结算方案签订协议书一份。其主要内容为:一、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乙方先行给付甲方6万元的启动资金,甲方应对未完工部分的屋面防水部分完工;屋面防水工程完工以后再付甲方4万元进行水电安装;甲方将水电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再付5万元给甲方,甲方将楼梯扶手安装完毕以及外墙修复完毕;二、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以双方签字的意见为准;三、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于2017年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部分的下欠工程款。如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未完成约定的工程量,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下欠甲方的工程款;四、上述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通知乙方验收,乙方收到通知后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刘某、李某甲分别在该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签订后,某甲合作社给付某甲60000元,某甲对屋面防水进行了部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某甲、某甲合作社发生争执,故成此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某甲合作社支付某甲工程款237087.68元,支付鉴定费1500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工程没干完,双方已经签字确认的造价报告能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法院给出的答案是:能!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即使工程未全部完工,也应作为结算依据。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看关键点:

  1. "白纸黑字"最重要
    本案中,双方在2021年12月签了一个《承诺书》,约定"剩余未付工程款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我们认可鉴定机构的意见剩余尾款"。后来又在2022年7月对《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签字确认。这相当于双方自己说好了"这个价格我们认"。法院认为,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给您的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和价格。即使是简单的《承诺书》或《确认单》,只要双方签字,就是强有力的证据。别光靠口头说"行"或"没问题",事后容易扯皮。

  2. 实际使用等于"默认验收合格"
    法院查明,某甲合作社早已在使用主楼一楼和厨房多年。即使工程没全部干完,但你已经用了,就不能再说"工程不合格"来赖账。

    给您的建议:如果您是包工头,发现甲方已经开始使用您做的部分工程,一定要拍照、录像留证据。如果对方说"工程不合格"不给钱,这些使用证据就是您的"护身符"。如果您是业主,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不要急着使用,先解决问题再用。

  3. "预算"变"决算"的关键是双方签字
    某甲合作社说:"这只是预算,不是最终结算!"但法院不这么看,因为报告上明确写了"竣工结算",且双方都签了字。法院认为,这是双方对已完成工程的结算确认,不是预算。

    给您的建议:签任何文件前,务必看清标题和内容。如果写着"预算"但您签了字当作"结算"用,后期很难反悔。最好请专业人士帮您看文件,或者直接在文件中注明"本文件仅作预算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 违约金要证据,不能"拍脑袋"算
    某甲主张了违约金和误工损失,但拿不出具体证据证明停工天数和损失金额,法院没支持。

    给您的建议

    • 如果是包工头:每次停工,立即发书面通知给甲方,写明停工原因、日期、预计损失,让对方签收。
    • 如果是业主:对方拖延工期,也要发书面催告,保留证据。
      别等到打官司才想起"好像停过工",没有证据等于没发生。
  5. 协议要明确,模糊条款等于没约定
    双方在《协议书》里对"屋面防水"范围没说清楚,到底是全部换瓦还是只做防水层?结果产生争议,法院只能按已施工部分酌情处理。

    给您的建议

    • 签补充协议时,把每个项目写具体:比如"屋面防水"要明确是"仅做油毡防水层"还是"拆除旧瓦+重新铺瓦"。
    • 面积、材料、单价都要写清楚,最好附上图纸或照片。
      模糊的约定,后期就是纠纷的"导火索"。

总结一句话
干工程最怕"差不多就行",一定要做到"活干到哪,钱算到哪,字签到哪"。双方签字确认的造价文件,就是您的"钱袋子",比口头承诺靠谱一万倍!遇到纠纷别慌,找专业人士帮忙梳理证据,该确认的确认,该签的签,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公司名称已做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