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合股经营中司机索赔需充分证据支持-鄂州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7民终78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7日,该公司股东由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和若干个自然人组成,其中股东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该公司92.55%的股份。湖北某乙货运六分公司原系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现已注销。
2021年2月8日,湖北某乙货运六分公司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同日,甲方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与乙方周某签订《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合股车辆为号牌鄂AY****;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价为452389.53元,甲方出资为294053.20元,乙方出资158336.33元,该车股权甲方占65%,乙方占35%;合同经营期限自2021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合股经营车辆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提供有限货源及车辆管理服务,承包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合股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月向甲方支付资产使用费10498元;应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各种费用包括车辆交强险、商业保险、自损险等;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参保必要的保险,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合股经营期满,对合股车辆进行价值评估,由甲乙双方结合社会市场价格进行拟价,就高不就低,并按股份进行处置;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7月15日向周某出具58336.33元、100000元收款收据,载明收款事由为合股金。合同签订后,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代收代缴方式每年扣留周某的劳动报酬,用于冲抵鄂AY****车辆投保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车损险等应缴纳的保险费,并向相关保险机构投保。
2022年6月27日,包括周某在内的14名司机向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申请书,称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故,要求解除经营合同。
2022年10月31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某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称周某拒不服从调度指令,擅自停运车辆达三天以上,解除合同。
2022年11月初,周某在一份《湖北某乙股份公司车辆技术状况鉴定表》签名,该表载明了车辆轮胎等状况。
2022年11月15日和2022年12月6日,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分别向周某发出《告知书》和《通知》,告知将对停运车辆进行处置。
2023年3月30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徐某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转让包括案涉车辆在内的七台车,成交价格1010000元,其中案涉车辆转让价格为190000元。
另查明,2011年7月18日,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出台《公司车损险内部自保统筹事故损失赔付规定(试行)》,规定营运车辆均应参加车损险内部自保统筹业务。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某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某甲有限公司返还周某购车款66500元(190000元×35%),但驳回了周某关于返还保险费、支付违约金及返还加装设备费用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货运车辆合股经营中,司机想要成功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不能仅凭口头主张。法院不会凭空支持你的诉求,必须"谁主张,谁举证"。
遇到类似情况,你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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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细读,别当"法盲"司机
周某输了官司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没认真看合同。合同白纸黑字写着"自损险"包含在保险费里,而且周某曾经还领过"自损险"的赔款,这说明他其实是知道并接受这个制度的。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逐条看清楚,特别是关于保险、车辆处置、违约责任这些关键内容。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别怕麻烦。记住:签字即认可,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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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留凭证,别当"糊涂账"司机
周某说他给车加装了倒车影像、盖板等设备花了2万多,还换了新轮胎,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他只有一张销货清单,没有正规发票,转账记录也对不上金额,更没人能证明这些东西确实装在了车上。所以,给车加装任何设备或更换零件,一定要:
- 要正规发票,写明车牌号
- 保留转账记录,备注清楚用途
- 拍照留证,最好让公司人员签字确认
没有这些,就像没留收据买东西,法院很难相信你真的花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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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知要回应,别当"隐身"司机
周某输了违约金官司,因为他擅自停运车辆。合同明明写着"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货源不足时应该自己找活干,而不是直接停运。而且公司多次通知他去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他都不去,最后导致车辆被处置。所以,如果公司给你发通知:
- 别当没看见,一定要及时回应
- 不同意的地方要书面提出异议
- 别擅自停运或开走车辆,这很容易被认定为违约
记住:沉默不等于同意,但可能被认定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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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要算清,别当"糊涂蛋"司机
周某说公司多收了他4万多保险费,但法院发现公司确实为车买了保险,而且"自损险"是合同约定的。所以,每月扣的保险费:
- 要求公司提供保险单据
- 保存好自己的缴费记录
- 如果发现保费明显高于市场价,及时提出质疑
别等到合同结束才想起来算账,那时可能已经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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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处置要盯紧,别当"甩手掌柜"司机
周某的车被卖了,但他直到二审才说公司卖便宜了。其实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他,但他没去办理手续。所以,当合同要解除时:
- 一定要配合公司做车辆评估
-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当场提出
- 保留好车辆状况的证据
别等着公司主动找你,该你配合的时候要积极。
最后提醒: 货运车辆合股经营中,你既是司机也是"小股东",要像经营自己的小店一样用心。平时多留个心眼,保存好每一张单据,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别等到打官司才后悔没证据。法律只保护懂得保护自己的人,不是同情弱者的地方。遇到纠纷先别急着停运闹事,找专业人士咨询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