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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能否主张违约金?关键看债务人是否同意-荆州市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荆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03民初33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5月4日,某丙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起重机械裸租设备租赁合同》,某乙公司因承建石首市肖家岭“当代显扬府”工程,向某丙公司租赁9台升降机,每台月租金14800元,进出场费28800元/台。2021年7月28日,双方签订《工程结算单》,确认总租金2498145元,某乙公司已付1720000元,尚欠778145元。此后,某乙公司又支付470000元,仍欠308145元。2025年6月28日,某丙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308145元债权转让给某甲公司,并于2025年7月1日通过EMS邮寄通知某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于7月5日签收)。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某乙公司支付欠款及按日万分之七计算的迟延履行金(违约金)。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需在10日内向某甲公司支付欠款308145元,但驳回了关于迟延履行金(75495.77元及后续利息)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债权转让不是“一纸协议”就万事大吉!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常见: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新债主)能不能按原合同向债务人(欠钱方)要违约金? 法院的回答很明确:能要回本金,但违约金可能泡汤! 为什么?关键看转让时 “债务人同不同意”

为什么本金能要回,违约金却丢了?

  1. 单纯“要钱”的权利转让:通知就行,债务人必须认
    比如某丙公司只把“某乙公司欠308145元”这个债权转给某甲公司,只需用EMS、短信等有效方式通知某乙公司(像本案中邮寄并保留签收记录),债务人就必须向新债主还钱。法院支持了308145元本金,正是因为通知到位。

  2. 但“违约金”属于合同“权利义务”:必须债务人点头
    原合同约定“拖欠一天罚日万分之七”,这属于合同中的 “权利义务”(不只是要钱,还包括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转让整个合同的权利义务(比如既要钱又要罚违约金),必须债务人明确同意。本案中,某丙公司和某甲公司的协议写的是“转让《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却 没证据证明某乙公司同意。所以法院说:本金可以要,但违约金条款对新债主无效!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怎么办?

  1. 转让协议别乱写!重点划“债权”二字
    如果只想转让“欠款”(纯债权),协议里必须写清楚:“仅转让债权(即要求支付308145元的权利),不涉及其他合同权利义务”。千万别写“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否则就像本案,违约金直接丢掉。

  2. 通知债务人,必须留“铁证”

    • EMS邮寄(写明文件名称,如《债权转让通知书》),保留邮寄单+签收记录(官网截图)。
    • 避免用微信、口头通知(难举证)。本案因有签收记录,本金才赢了。
  3. 想保留违约金?提前让债务人签字!
    如果必须转让整个合同(比如包含后续维修责任),务必让债务人单独签字同意。例如:“某乙公司确认同意本次权利义务转让,并承诺继续履行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违约金基本要不回。

  4. 还款别乱收!警惕“付给个人”的坑
    本案中某乙公司曾向“颜某”个人账户付款37万元,某甲公司只能认账(因颜某是原公司关联人)。收钱时一定要用公司账户,避免债务人以“已付给个人”为由抵赖。

记住三句话,避免钱货两空

要本金:通知到位就能赢(但协议别写错字!)
要违约金:没债务人同意=白忙活
💡 最安全做法:转让时只写“债权”,用EMS通知,留好证据

债权转让看似简单,一步写错可能损失数万违约金。遇到纠纷别自己瞎签协议,先确认债务人是否同意条款,再保留通知证据——这才是稳稳拿回“血汗钱”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