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多次转包合同无效仍可获工程款,关键看完工交付-襄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49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9月30日,某甲公司进场施工襄阳内环提速改造工程。2023年8月2日,某甲公司完工退场。某路桥集团承接该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水利水电三局,水利水电三局又将二标段分包给某乙公司,某乙公司再将钢板桩、钢支撑施工及租赁部分转包给某甲公司。双方后来补签《拉森钢板桩专业承包合同》,约定钢板桩施工单价460元/吨、租赁费6元/吨/天,钢支撑施工单价950元/吨、租赁费8元/吨/天,付款方式为"按水利水电三局下拨工程款比例同比例支付"。某乙公司现场人员王某甲、赵某等人对某甲公司提交的钢板桩进出场单据、施工明细等材料签字确认。某乙公司已支付58万元,但尚欠工程款41万余元未付。
法院判决:二审驳回某乙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某乙公司需向某甲公司支付工程补偿款417448.79元及利息(自2023年8月3日起按LPR计算),另赔偿保全费2620元。
三、普通包工头必看:工程转包后拿不到钱怎么办?
核心真相:合同因多次转包被判无效,但工程已完工交付,你照样能要回钱!
很多包工头以为工程转包后合同无效就"打水漂"了,本案直接打破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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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合同无效还能拿钱?
- 某乙公司把工程从总包方接来,又转包给某甲公司,属于典型的"层层转包"。法律明确规定(《民法典》第791条),这种转包行为违法,合同自然无效。
- 但重点来了:某甲公司实际干完了活,工程已交付使用(2023年8月2日退场即视为交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钱打水漂!法院会参照原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某甲公司照样拿到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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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救命证据:现场签字记录
某乙公司辩称"工程未结算",但法院认定了王某甲、赵某等现场人员签字的进出场单据、施工明细。这些材料成为胜诉关键:- ✅ 每次施工、材料进出务必让对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哪怕只是普通员工);
- ❌ 别轻信"等总包方付款再结账",本案某乙公司拿"水利水电三局未付款"当借口,法院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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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从哪天算?退场当天就是起算点!
某乙公司想赖掉利息,主张"合同约定了付款比例"。法院明确:合同无效后,付款时间以工程交付日为准(2023年8月2日退场,8月3日起算利息)。这意味着:- 只要工程实际交付,哪怕没签正式结算单,从交付次日就能主张利息;
- 利息标准按LPR(当前约3.45%),欠40万一年多拿1万多利息!
给包工头的实操建议:
- 别怕合同无效:只要活干完了、工程交付了,拿着施工记录照样能要钱;
- 签字!签字!再签字:每天让现场负责人确认工程量、材料进出,微信记录不如白纸黑字;
- 退场就是止损日:一旦完工立即退场,次日即可主张工程款,拖得越久利息损失越大;
- 警惕"背靠背"付款条款:合同里写"等总包方付款再付你",法院很可能不认,别被忽悠!
本案警示:工程转包是行业顽疾,但法律不会让干活的人吃亏。你只管干好活、留证据,钱该拿的一分不少!遇到拖欠,及时起诉主张权利,别因合同无效自认倒霉。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公司名称及人名均按法律文书规范隐去,如某乙公司、王某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