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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费没签合同没留证据法院难支持-泌阳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泌阳律师


作为老百姓,遇到别人欠你加工费的情况,是不是总想着“法院肯定能帮我讨回来”?但现实往往很骨感——没证据,再合理的诉求也可能败诉。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河南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避坑。看完你就明白:打官司不是讲道理,而是拼证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726民初859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周某在驻马店市某信市场从事蔬菜批发。2024年6月,王某开始从周某处购买黄瓜;2025年3月22日,经双方微信对账,扣除已支付的货款,王某下欠周某货款394619元。后双方因该货款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6日作出(2025)豫1702民初12644号民事判决,判决限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周某货款394619元及利息。现王某主张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周某代加工运营黄瓜281240单,周某欠其加工费共计421860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直接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42万多元加工费一分没要回来,连3800多元诉讼费都得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你“有理”也会输?关键在证据!

这个案子表面看很简单:王某说“我帮周某打包黄瓜,他欠我钱”,周某说“咱俩是合伙做生意,还亏了钱”。但法院为啥直接判王某输?核心就一句话:你说欠钱,得拿出“白纸黑字”的证据,光靠嘴说没用!

具体拆解:

  1. 王某犯了大忌:没合同、没对账单

    • 王某主张每单加工费1.5元,做了28万单,合计42万多元。但他只提交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和一段录音,里面既没写清楚“加工单价是多少”“做了多少单”,也没周某签字确认的结算单。
    • 法院直接点破:这些材料连“双方到底是不是加工关系”都证明不了(周某坚称是合伙),更别说具体金额了。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光说“老板欠我10块钱”,却拿不出称重单、付款记录,谁信你?
  2. 被告一句话就反杀:你得自己证明“你干了活”

    • 周某在法庭上甩出平台数据:实际加工费才5万多,而且大部分是平台自动完成的(比如“袋装”费),王某根本没干活。他还说王某偷偷把成本黄瓜低价卖了4000多份,导致亏损10多万。
    • 关键法律规则: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王某告周某欠钱,就得王某证明“加工关系存在+欠款金额准确”。证据不够?法院只能判你输——这和“有没有理”无关,是程序铁律!

给你的血泪教训:下次遇到加工费纠纷,这样做才稳妥!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律不保护“马大哈”。王某和周某之前有39万货款官司,本该吸取教训,却在新合作中继续“凭感觉办事”,结果42万加工费彻底打水漂。加工行业最怕“信任代替规则”——你信任他,他可能早把你的证据删光了。 下次合作前,花10分钟签个条款清晰的合同,比事后花10万请律师都管用!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核心法律逻辑不变。遇纠纷请务必保留原始凭证,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