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没签合同没留证据法院难支持-泌阳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遇到别人欠你加工费的情况,是不是总想着“法院肯定能帮我讨回来”?但现实往往很骨感——没证据,再合理的诉求也可能败诉。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河南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避坑。看完你就明白:打官司不是讲道理,而是拼证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726民初859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周某在驻马店市某信市场从事蔬菜批发。2024年6月,王某开始从周某处购买黄瓜;2025年3月22日,经双方微信对账,扣除已支付的货款,王某下欠周某货款394619元。后双方因该货款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6日作出(2025)豫1702民初12644号民事判决,判决限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周某货款394619元及利息。现王某主张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周某代加工运营黄瓜281240单,周某欠其加工费共计421860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直接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42万多元加工费一分没要回来,连3800多元诉讼费都得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你“有理”也会输?关键在证据!
这个案子表面看很简单:王某说“我帮周某打包黄瓜,他欠我钱”,周某说“咱俩是合伙做生意,还亏了钱”。但法院为啥直接判王某输?核心就一句话:你说欠钱,得拿出“白纸黑字”的证据,光靠嘴说没用!
具体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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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犯了大忌:没合同、没对账单
- 王某主张每单加工费1.5元,做了28万单,合计42万多元。但他只提交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和一段录音,里面既没写清楚“加工单价是多少”“做了多少单”,也没周某签字确认的结算单。
- 法院直接点破:这些材料连“双方到底是不是加工关系”都证明不了(周某坚称是合伙),更别说具体金额了。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光说“老板欠我10块钱”,却拿不出称重单、付款记录,谁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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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一句话就反杀:你得自己证明“你干了活”
- 周某在法庭上甩出平台数据:实际加工费才5万多,而且大部分是平台自动完成的(比如“袋装”费),王某根本没干活。他还说王某偷偷把成本黄瓜低价卖了4000多份,导致亏损10多万。
- 关键法律规则: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王某告周某欠钱,就得王某证明“加工关系存在+欠款金额准确”。证据不够?法院只能判你输——这和“有没有理”无关,是程序铁律!
给你的血泪教训:下次遇到加工费纠纷,这样做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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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签合同!哪怕只是微信文字确认
别嫌麻烦!加工前务必写清:单价多少(比如“每单1.5元”)、做什么(打包/贴标/仓储)、怎么结算(按月?按单?)。哪怕在微信说一句“按每单1.5元结算,月底对账”,也比完全没记录强百倍。
👉 本案教训:王某和周某之前有货款纠纷,却没把新合作的加工条款写明白,导致双方各执一词。 -
第二步:干活时留“痕迹”,别当“老好人”
- 每天记录加工数量,让对方在单据上签字(拍照存档);
- 平台数据随时截图保存(比如拼多多后台的“加工费明细”);
- 对账后必须发文字确认:“截至X月X日,欠加工费XX元”,等对方回复“OK”再继续。
👉 本案教训:王某连“28万单”是怎么算出来的都证明不了,平台数据却显示实际加工费仅5万多,法院当然不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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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万一没证据?赶紧补救!
如果已经干完活但没留证,别干等!立刻:- 找对方书面确认欠款(哪怕签个简单欠条);
- 联系平台调取原始数据(注意:必须官方盖章才有效);
- 找共同认识的中间人作证(比如本案的“豆杉”微信,但需证明身份)。
千万记住:口头承诺、模糊聊天记录=法院眼里的“废纸”!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律不保护“马大哈”。王某和周某之前有39万货款官司,本该吸取教训,却在新合作中继续“凭感觉办事”,结果42万加工费彻底打水漂。加工行业最怕“信任代替规则”——你信任他,他可能早把你的证据删光了。 下次合作前,花10分钟签个条款清晰的合同,比事后花10万请律师都管用!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核心法律逻辑不变。遇纠纷请务必保留原始凭证,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