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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因雨天路面湿滑摔伤,旅游经营者需承担安全保障责任-淮南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淮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民终18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5月,尤某与淮南某公司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约定尤某参加淮南某公司组织的同年5月5日一日游(南京一日游)。2023年5月4日,淮南某公司与安徽某公司签订"包车协议书",协议约定,安徽某公司为淮南某公司组织的一日游提供一辆53座大巴车。2023年5月5日当天有雨,涉案车辆在本区洞山公园接客,尤某在车上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被送往淮南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腓骨下端粉碎性骨折,住院共计84天,花去医疗费65320.61元,经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16055.85元,门诊花费140元、10元。尤某出院后,自行委托安徽朝阳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三期进行鉴定,经该所鉴定,尤某伤残十级,护理、营养期均为90天。淮南某公司组织本次旅游,安排公司人员董某在车内服务,经核实,董某没有导游证。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淮南某公司和中国某公司安徽分公司各赔偿尤某33217.39元(总损失约9.5万元的35%),剩余30%责任由尤某自己承担。二审法院驳回淮南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旅游受伤,选对"告谁"很重要
很多游客以为跟旅行社签了合同,受伤了只能告旅行社"违约"。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旅游中受伤,您可以选择按"侵权"告,让旅行社和运输公司一起承担责任。就像尤某,她选择告"侵权责任",法院就同时追究了旅行社(淮南某公司)和运输公司(安徽某公司)的责任。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别被"合同"两个字框住,大胆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告法!

旅行社不能甩锅"我只是订车的"
淮南某公司上诉时说:"车是安徽某公司提供的,我只负责旅游,不是侵权人"。法院直接驳回:旅行社作为旅游组织者,必须全程保障游客安全。下雨天没提醒游客"地面滑"、没检查车辆防滑措施,就是没尽到责任。特别提醒:旅行社别以为派个没导游证的员工跟着就完事,安全提示该做还得做!

保险公司赔了钱,还能再找侵权方要
淮南某公司还争辩:"我给游客买了意外险,她不去保险公司理赔,法院不该判全赔"。法院明确说:意外险理赔和侵权赔偿是两码事!游客领了保险金,照样能向旅行社、运输公司要赔偿。就像您手机碎了,既找保险公司理赔,也能找摔坏您手机的人赔钱。所以游客朋友们,别听旅行社忽悠"保险已赔,别再告了",您的权利一点没少!

游客自己也有注意义务
法院也提醒:下雨天走路要当心!尤某自己承担30%责任,就是因为没注意湿滑路面。出门旅游别光顾着玩手机,上车下车多看一眼地面,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给普通人的3条实用建议

  1. 旅游受伤先固定证据:立刻拍照(伤情、事故现场、湿滑地面)、保留医疗票据、记下当时天气和工作人员情况。像尤某自己做的伤残鉴定,法院也认可了。
  2. 别急着签"私了协议":旅行社常会说"我们给你报保险,别打官司了"。记住:保险理赔不影响您向责任方索赔,先搞清自己该得多少钱再谈和解。
  3. 搞不清该告谁?选"侵权责任"最保险:旅游中受伤,直接告旅行社+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如果买了相关险种),让法院来划分责任。不用自己纠结"谁该赔",专业的事交给法官判断。

最后提醒:旅游合同里常有"免责条款",但像这种因旅行社疏忽导致的伤害,再漂亮的免责条款也无效!安全无小事,旅行社该担的责任,法律一定会让它担起来。下次跟团旅游,记得带双防滑鞋,更记得带双"法律眼睛"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