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摔伤赔偿按过错比例分担-信丰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信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118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2月,第三人王某乙在龙舌垃圾场附近一栋自建房旁搭建铁皮棚,并将该工程劳务发包给被告王某甲,约定屋顶单价为25元/㎡、围边单价为15元/㎡。被告找到原告肖某为其提供劳务,原告于2024年2月2日工作了一天,3日、4日、5日休息,又于2024年2月6日工作了半天后,在焊接铁皮棚横梁时因雨天湿滑、鞋底淤泥等原因不慎从约四米高处摔下。当日,原告被送往信丰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侧第8-12肋骨骨折、脾脏裂伤、肺挫伤",并于2024年2月23日出院(住院共17天),出院医嘱为建议休息1个月,避免干重体力活。原告因此产生医疗费11311.76元,被告已支付该医疗费。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伙食补助费1000元,第三人王某乙向原告支付了伙食补助费700元。
2024年3月26日,原告在嘉定镇XX站旁被告家中讨要工资,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受伤,经嘉定镇派出所民警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等一切费用2000元,工资700元,共计2700元,双方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2024年6月13日,原告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评定后续治疗费为15000元,误工期150日等。后原告找被告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经重新鉴定,后续治疗费仍认定为15000元。另查明,原告与被告均未提供焊工资格证书。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总损失45711.76元,按过错比例分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打工摔伤别慌,记住这3点能多赔钱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工地摔伤,不是全赖老板,也不是自己倒霉全认,要按"谁有过错谁担责"的比例算赔偿! 很多人以为"给老板干活受伤,老板必须全赔",或者"自己不小心摔的就活该自认倒霉",其实都不对。法院判案看三点:

1. 老板(接受劳务方)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但不是100%
老板叫你干活,就有义务保障安全。比如本案中,王某甲让肖某在雨天湿滑的高处焊接,没提供防滑鞋、安全绳等防护措施,这就是重大过错,所以要赔60%。
⚠️ 给打工人的提醒

2. 自己粗心也要担责,但比例由法院定
肖某明知雨天鞋底有淤泥还冒险作业,没尽到基本注意义务,所以自担30%责任。但注意: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比例!比如本案中,肖某只有1天工作经验(2月2日干活,6日就出事),而老板没培训安全操作,所以工人责任比例不高。
⚠️ 给打工人的提醒

3. 包工头/房主也可能要赔钱,别漏告
本案中,王某乙(房主)把活包给没焊工资质的王某甲,法院认定他"选人不当"要赔10%。很多工人只告直接老板,却不知道房主/发包方也可能要担责!
⚠️ 关键操作指南

最后说句大实话:工地干活本就高危,法律不是让工人当"超人",而是要求老板尽到基本安全保障。如果连防滑鞋都不配发,出了事却让工人全担责,法院绝不会支持!下次遇到类似情况,记住:安全防护不到位+没资质上岗=老板责任跑不掉,及时固定证据,该赔的1分钱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