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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共同生活超一年且女方怀孕流产情况下彩礼只需返还20%-共青城市律师婚约财产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共青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案号:(2025)赣0482民初184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原告余某与被告夏某经他人介绍于2023年2月2日订婚。订婚当日原告将188000元礼金及12000元酒水钱存入被告夏某名下,并向被告夏某给付了足金挂坠一个(重2.04克,价值1859元)、足金耳饰一对(重1.57克,价值1209元)、金750钻戒一枚(价值19462元)、足金项链(重6.33克,价值5100元)、足金手镯一只(重30.74克,价值15000元)。订婚后,原告与被告夏某一起共同生活,同居期间双方因感情不和多次产生矛盾。2023年10月17日,被告夏某在德安县某医院确认怀孕。2023年10月25日,被告夏某因意外流产在某医院住院治疗。2024年7月24日,原告与被告夏某发生争吵后,被告夏某当晚回到娘家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因原告表示未做好结婚登记的准备,原告与被告夏某未登记结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夏某只需返还彩礼总额的20%(即48526元),夏某的父亲夏某青、母亲王某圆无需承担返还责任。原告要求全额返还20.8万元彩礼及其他首饰的请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与实务提示
关键教训:彩礼不是"付了就一定能全要回",共同生活时间和特殊情形会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这起案件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当双方已共同生活超过一年,且女方有怀孕流产等特殊情况时,法院很可能只判决返还一小部分彩礼,甚至不用返还。 本案中,余某支付了近24.3万元"彩礼"(包括礼金、酒水钱和首饰),但因与夏某共同生活17个月,期间夏某怀孕又意外流产,且是余某主动拖延结婚登记,最终法院只判夏某返还20%(约4.85万元)。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要记住这4点:

  1. "共同生活时间"是核心筹码
    本案中,双方同居1年5个月是关键。根据2024年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规定》,只要共同生活超过6个月,法院就会大幅减少返还比例。若已生育子女,基本不用返还。提示: 订婚后若开始同居,务必保留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等生活证明,这是未来减少返还的重要证据。

  2. 怀孕、流产、家暴等情形会改变责任比例
    夏某能少还钱,直接原因是怀孕流产的医疗记录(法院采信了医院证明)。而余某拖延结婚登记的行为被认定为"过错",进一步降低了返还要求。提示: 若发生意外怀孕或家暴,立即保存医院记录、报警回执——这些在打官司时比"口头争吵"有力百倍!

  3. 谁收钱谁负责,父母未必要"背锅"
    余某起诉了夏某和她的父母,但法院因彩礼直接存入夏某个人账户,判决其父母无需担责。提示: 支付彩礼时务必保留转账凭证并写明"彩礼",若现金交付必须让对方打收条。若钱给了父母,要保留父母签收的证据;若直接给女方,则只能找女方要。

  4. 酒水钱、首饰也算彩礼,但要留购买凭证
    本案中12000元酒水钱和4万多首饰都被认定为彩礼(因订婚当天交付且有发票)。但夏某辩称"酒席花了1.2万元"却因无证据未被采信。提示: 买任何婚庆物品都要开发票,写明"为订婚购买";酒席花费必须保留菜单、付款记录,否则法院可能不认可。

最后给年轻人的真心话:
订婚≠结婚,但同居后感情破裂,彩礼返还绝非简单"退钱"。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做到三点:
✅ 订婚前签《彩礼协议》,写明"若未结婚,返还比例按同居时间计算"
✅ 彩礼转账备注"婚约彩礼",拒绝现金交付
✅ 感情生变时先找居委会/妇联调解,诉讼是最后手段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实际付出",但更保护"共同生活的代价"。20万彩礼可能换不来一个家,但一段真诚的感情和理性规划,能避免你人财两空。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及医院具体名称,符合司法文书隐私保护要求)